1. 项目名称:繁昌窑遗址瓷石矿坑遗迹加固展示工程
2. 标段名称:繁昌窑遗址瓷石矿坑遗迹加固展示工程
3. 澄清或修改事项:
①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25条补充条款中“2、关于履约保证金、预付款和工程质保金,中标单位若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须是安徽省内具有分支机构的国有银行(仅限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交行、邮储银行)、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改修为“2、关于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 (略) 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公管〔2022〕37号)”。
②招标文件中清单做了修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 (略) 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 (略) 繁 (略) 745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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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能发建设 (略)
地 址: (略) 湾沚区世贸大厦1407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马季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