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高速新增东方山互通工程交工检测项目劳务外包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大广高速新增东方山互通工程交工检测项目劳务外包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大广高速新增东方山互通工程交工检测项目劳务外包服务
标段名称:大广高速新增东方山互通工程交工检测项目劳务外包服务
1.2采购编号:HBJT-ZNJC-*;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
1.4采购内容及范围:本项目跨越主线桥梁按照预留远期八车道断面进行设计,近期采用双向四车道接入主线,本项目主线拼宽段(加减速车道及渐变段)长度1900m,新建匝道6980.493m/6条。新建匝道桥梁1412.6m/5座(大桥1382.6m/4座、中桥30m/1座),拼宽桥200m/3座(大桥100m/1座,中桥100m/2座)、匝道收费站1座(7进7出)。本互通采用匝道上跨主线的T型互通方案,接黄石发展大道立交及规划的武 (略) 。A匝道长1270.742m、B匝道长697.701m、C匝道长1118.385m、D匝道长1069.994m、E匝道长743.671m、L匝道长2080m。
据项目实际需要,具体劳务辅助工作内容如下:①仪器设备的搬运安装; (略) 的搭设;③协助外观缺陷标识;④协助排水沟开仓准备;⑤ (略) 面取芯工作;⑥协助完成铺砂及渗水试验前的准备工作;⑦项目现场安全维护工作;⑧其它需要配合工作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1.5采购限价:最高采购限价:*.85元,单价限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最高采购限价或单价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预计5个月(具体以实际进场至本次劳务服务结束为准);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5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 (略) 服务费5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 (略) (网址:http://**)、湖北交投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湖北交投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B4地块东塔栋19层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企业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近5年承担过至少一个合同额不少于*元的劳务服务项目业绩。 |
注:
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供应 (略) 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略) (略) 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度被 (略) “黑名单” (略) 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