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4年宁城县八里罕镇供水保障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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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2 0 2 4 年 宁 城 县 八 里 罕 镇 供 水 保 障 工 程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赤 峰 市 宁 城 县 八 里 罕 镇 杨 树 林 子 村 | 宁城县水利局 | 内 蒙 古 君 晖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本项目位于宁城县八里罕镇杨树林子村。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水源井6眼,井房1座,水厂1处(内设主厂房1座,消毒间1座,清水池2座),水源井至水厂输水管线1条,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为八里罕镇5个行政村、1 个社区及温泉街道共7267户*人及牲畜*头(只)供水,供水规模为3184.65m3/d。 | 一、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由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废水利用村庄内原有的防渗旱厕收集后用于沤制农家肥。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水厂内的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沤制农家肥。 二、废气 施工期:①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抑尘;对临时堆放的土方 (略) ,并定期洒水。②进行材料切割等时对作业场地设置围挡。③水厂建筑工程施工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现场露天搅拌。④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后用于厂区平整,生活垃圾及时清运。⑤ (略) 运输使用大型卡车,工地外的施工便道应进行简易硬化,并采取定时洒水、清扫;施工车辆运输易扬散物料时,采取遮盖措施或者密闭。⑥输水管线和水厂清水池开挖产生的土方应有计划做好分层堆放工作,采取压实、苫盖、洒水等措施。⑦管线敷设工程完工后,尽快恢复原貌,不得留存裸露地面。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固体废物 施工期:①项目水源井建设所产生的钻井泥浆经水井附近设置的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填于输水管线的管道沟内,不外排。②水源井井房和水厂厂房建设产生的废弃土石等用于修 (略) 和厂区平整,不外排。③项目水厂建设清水池所产生的工程弃土全部堆放在清水池上方作为水池的保护层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箱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四、噪声 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水厂厂区进行绿化、美化;定期监测水厂的厂界噪声。 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建设防渗的清水池和消毒间,消毒间地面的渗透系数≤10-10cm/s。;划定水源地保护区,设立警示标识,保护区围封,设备实时监控。 六、*生生态 施工期:①施工活动集中,防止*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尽量保护好原有的自然植被。②施工时序应避开植物生长期和动物繁殖期,减少对动植物的影响。③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猎取当地野生动物,如鸟及蛙类等。④施工期不得在征地范围以外区域进行取土、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施工活动。⑤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及时运走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⑥施工完成后对搭建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进行植被恢复尽量选用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应在“适地适树”的原则下,尽量以当地的优良乡土草、树种为主,保证栽植的成活率。⑧对水厂内种植果树,树下撒播当地草籽,对厂区环境进行绿化、美化。 运营期:①生态修复初期、中期要做好植物的养育工作,保障植被的存活率。 ②做好员工宣传工作,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③加强管理,巡检车辆依托现 (略) ,避免对植被造成损害;加强对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日常维护;现场维护和检修应选择在昼间进行,避免影响周边动物夜间的正常活动。 七、水生生态 施工期:①合理安排工期,将管线施工安排在非汛期。 ②做好施工导流工作,使地表水流不接触管线施工工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