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安 (略) 于2013年10 (略) 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安 (略) 年产260 (略) 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3年12月取得了利辛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利环审【2013】156号),并于2017年8月4日通过利辛县环境保护局验收。2023年安 (略) 在利辛县工业 (略) (略) 以西利用原有厂房建设“年产850吨全自动粘扣带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元,购置相关先进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50吨全自动粘扣带的生产规模。
2.检测结果
2024年3月27日~3月28日安徽省 (略) 对相关污染物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车间工作正常进行,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工况基本稳定。通过对该项目废水检测、厂界噪声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得出结论如下: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在2024年3月27日至3月28日验收监测期间昼间检测结果为54-57dB(A)厂界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4个监测点位两日厂界噪声昼间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检测结果:在2024年3月27日至3月28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口悬浮物两日检测结果分别为14mg/L、16mg/L,化学需氧量两日检测结果分别为71mg/L、6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两日检测结果分别为24.7mg/L、23.0mg/L,氨氮两日检测结果分别为28.7mg/L、28.4mg/L,动植物油类两日检测结果分别为0.57mg/L、0.53mg/L。在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类检测结果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利辛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在2024年3月27日至3月28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注塑成型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5.52mg/m3、5.93mg/m3、5.47mg/m3、6.36mg/m3、6.62mg/m3、6.67mg/m3,在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注塑成型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在2024年3月27日至3月28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3.27mg/m3、3.49mg/m3,低于4.0mg/m3,本项目厂界非*烷总烃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中非*烷总烃标准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81mg/m3、3.54mg/m3,低于6mg/m3,本项目厂内非*烷总烃两日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注塑成型废气中非*烷总烃有组织年排放量为0.196t/a,满足环评废气总量控制指标要求(VOCs:0.204t/a)。
3.验收结论
安 (略) 《年产850吨全自动粘扣带生产线建设项目》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较为齐全,根据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核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落实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