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略) 文化和旅游局
2、项目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武汉地铁电视宣传服务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于8月、10月、12月,在武汉地铁电视投放15秒视频广告。其中,8月份投放运动休闲形象,1 (略) 文旅形象,12月投放高铁旅游形象,宣传时长合计3个月。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武汉 (略) 为武汉广播电视台(集团)全资子公司,负责武汉广播电视台(集团)旗下电视、新媒体的各项媒资经营活动,武汉 (略) 授权湖北商旅 (略) 为武汉移动地铁电视湖北区域“文旅”行业独家广告代理机构,即本项目中媒体“荆门文旅形象武汉地铁电视视频广告”, (略) 没有相关经营权。
湖北商旅 (略) 作为独家代理供应商,可在价格政策范围内自主经营,拥有更大的价格优势,付款方式灵活。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法规第三条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政府采购要求,适合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称:湖北商旅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塔子湖街道凯信大厦2号楼2017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祝科长
联系地址: (略) 东宝区象山大道116号
联系电话:0724-*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陈小雨
联系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19号
联系电话:072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彭工
联系地址:掇刀区双喜街道双喜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2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