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你单位报请的《肃州区营尔河红星渠首分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审查意见,我局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肃州区总寨镇三奇堡村一组东侧, (略) 区东南约12km,距离总寨镇约5.0km。项目总占地面积2.51hm2,其中:永久占地2.45hm2,临时占地0.06hm2,占地类型主要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裸地。该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m3,土石方回填总量5.*m3,借方2.*m3,弃方0.*m3。本工程借方主要为分水闸、沉沙池、消力池及渠道换填的砂砾石,均从沙河村附近的商业料场购买使用;弃方主要为沉沙池开挖后无法回填利用的土方及工程施工过程中拆除的砼板、浆砌石块,其中拆除的砼及浆砌石拉运至肃州区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沉沙池开挖后无法回填利用的土方约0.*m3,主要为天然水洗沙,由当地村民拉运后利用。项目建设不涉及拆迁及安置等情况。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 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风沙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 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51hm2。
??(四)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局备案。
四、根据《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甘财税〔2019〕14号),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具体征缴金额以本部门下发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书为准。
五、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工程在投产使用前,要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