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已确定广州 (略) 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现将有关环境信息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城乡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2-2035年)
规划范围:规 (略) 域和中心城区。 (略) 行政辖区,包括2个街道、13个镇和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面积1656.94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三埠街道、长沙街道、水口镇、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含集聚地)等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187.63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为2022年,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规划内容:本次规划主 (略) 行政区域,其主要内容包括:(1)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规划(2)市域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规划(3)市域保洁规划(包括小型环卫设施)(4)水域保洁规划(5)建筑、绿化、大件垃圾收运处理规划(6)公共厕所设置规划(7)粪便处理收运处理规划(8)环境卫生应急系统规划(9)环境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规划。
二、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周生 电话:0750-* 邮箱:*@*1cn.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40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编制单位:广州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 (略) 络连接为: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组织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我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第一次公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止。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