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自然资告字[2024]23号
(略) 临河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让土地基本情况(见下表)
土地 编号 | 四至 界限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出让土地 现状及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L2024-91-1 | 东至: (略) 西至:临河五中 南至:利民街 北至:长春街 | 住宅用地 | 70 | 3910.96 | 净地, 容积率不大于3.5; 建筑密度(系数)不大于35%; 绿地率不小于26% | 1882.6451 | 377 | 50 |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12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止。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止。
(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止。
(四)网上挂牌时间分别为:
1、L2024-91-1:2024年10月6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6日10时00分止。
四、数字证书办理
申请企业需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企业公章信息采集表(附件三),(附件下载地址:http://**)咨 (略) (略) ,支持线上办理企业锁,咨询电话:*,联系人:徐洁。
五、获取挂牌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办法:
1、登录“ (略) (略) 网站(http://**)”,在“交易信息”栏目中点击“自然资源”选择对应项目信息可查看及下载附件;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 (略) 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网站,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竞买人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1、系统登录
本次土地挂牌 (略) 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IE浏览器(IE10版本以上)登录“内蒙古自治区 (略) 上交易系统”点击预申购的资源;
2、竞买申请书填写
填写《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下载签章文件”按钮,将签章文件保存至计算机。
3、在线签章
点击在线签章,进入签章页面,将上一步下载的文件打开,点击窗口中的签章按钮。在弹出窗口中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获取竞买企业公章。在《竞买申请书》的签章位置点击签章。签章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覆盖之前下载好的签章文件。点击浏览,将签章文件选定,点击上传按钮将签章文件回传至系统。
4、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提交签章文件后,点击“选择银行”按钮选择银行,系统自动生成保证金交纳通知书,竞买人按照通知书中指定的保证金子账号将履约保证金足额交纳。交纳完成后回到交易系统内查看到账情况,获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完成竞买申请。
七、网上挂牌报价
1、挂牌报价:资源进入挂牌期,竞买人插入CA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自治区 (略) 上交易系统”,选择资源点击“竞买报价”按钮进入挂牌出价页面,按要求选择增加幅度的倍数,点击右下角“确认出价”按钮即可完成报价。
挂牌期内竞买人可以多次出价,每次报价必须按增价幅度的倍数报价且高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2、挂牌期确定预竞得人:挂牌期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高于底价确定为预竞得人,报价低于底价不成交。资源挂牌期截止后,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系统进入限时竞价。
特别提示:竞买人须在资源挂牌期间 (略) 上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之后的限时竞价环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买权。
八、限时竞价
1、询问期:资源挂牌期截止后,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系统自动进入四分钟询问期,询问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2、限时竞价: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的竞买人需在系统设定的倒计时时间内进行报价,报价应是增价幅度的倍数,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报价之时起重置竞价时限,竞买人可参加新一轮的报价。4分钟倒计时内无人报价,则在该地块4分钟倒计时结束时自动关闭竞价通道,系统确定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限时竞价结束。
3、确定预竞得人:限时竞价结束系统判定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是否达到底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为预竞得人;低于底价不成交。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交易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确定其为预竞得人。
4、预竞得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 (略) 上交易系统”在“个人中心->我的文档”中打印《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
九、资质审查
预竞得人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待审。
十、成交确认
在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结果确定资源成交,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一、结果公示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出让 (略) 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十三、咨询竞买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联系人:陶雍昌 电话:0478-*
(略) (略) 联系人:王哲 电话:0478-*
(略) 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