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 (略)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白山发改价格字〔2022〕374号 各相关收费单位: 为进一步 (略)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吉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吉发改收费〔2019〕763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对《 (略)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现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录清单》包括依据《吉林省定价目录》 (略) (州)、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未纳入《目录清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不得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三、各有关执收单位(机构)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自扩大《目录清单》规定的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对国家及我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更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收费。 附件: (略)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 ||||||||||
类型 | 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文号)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 管部门 | 是否 涉企 | 是否行 政审批 前置 | 是否涉 进出口 环节 | 备注 |
交通服务收费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暂未制定标准 | 吉发改收费联规〔2021〕651号 | 市发展改革委 | (略) 管理执法局 | 是 | 否 | 否 | |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 二、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 2500元/户 | 吉省价综〔2015〕215号、吉发改收费联〔2019〕526号、白山发改价格字〔2019〕281号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住建局 | 否 | 否 | 否 | 纳入开发建设成本的除外 | |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 三、住房物业管理费 | 住房前期物业收费标准: 一级服务收费标准:*/㎡月; 二级服务收费标准:*/㎡月; 三级服务收费标准:*/㎡月; 四级服务收费标准:*/㎡月; 五级服务收费标准:*/㎡月; 服务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 | 《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白山发改价字〔2021〕443号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住建局 | 否 | 否 | 否 | 定价范围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
四、危险废物处置费 |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 | 有固定病床的医疗卫生单位:每床每日*。 无病床的医疗卫生单位:每公斤4元。 有床位的个体诊所:每床每日2元。 无床位的个体诊所:每月每诊所80元。 | 吉省价经字〔2004〕4号、白山发改收管字〔2010〕23号、白山发改收管函字〔2011〕2号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生态环境局 | 是 | 否 | 否 | ||
(二)其他危废处置费 | 暂未制定标准 | 吉省价经字〔2004〕4号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生态环境局 | 是 | 否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