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多联式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受国家税 (略) 武进区税务局委托,常州中瑞 (略) 对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多联式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多联式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ZRCG-*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4年7月9日起在常州中瑞 (略) 官网发布公告。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4年7月24日
评审地点:常州中瑞 (略) ( (略) 新北 (略) 229号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评标室)
四、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常州 (略)
中标金额人民币:**万零*仟元整
小写:*.00元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国家税 (略) 武进区税务局
联系地址: (略) 武进区
联系人:曹科
2、采购代理机构:常州中瑞 (略)
联系地址: (略) 新北 (略) 229号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联系人:孙端阳
联系电话:0519-*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常州中瑞 (略) 或国家税 (略) 武进区税务局书面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多联式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ZRCG-*
采 购 人:国家税 (略) 武进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中瑞 (略)
目 录
第三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PAGEREF _Toc* \h 25
第一章 采购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RCG-*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多联式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85.*元
5.项目最高限价:85.*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多联式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产品制造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产品(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材料、附件、技术资料、设计、制造、加工、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装卸至现场、安装、税金、调试、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见磋商文件。
7.项目工期要求: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内将全新的设备和配套件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确定的开工报告后60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7月 9 日至2024年7月 16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中瑞 (略) ( (略) 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3.方式:现场领购,供应商领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发放磋商文件。
4.售价:人民币*佰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未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磋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递交,格式见附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 24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中瑞 (略) 开标会议室( (略) 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五、开启时间:2024年7月 24 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中瑞 (略) 开标会议室( (略) 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 现场勘察及澄清:
3.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至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在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采购人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采购人组织现场勘察,勘察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18 日 17 点 00 分,
勘察地点: (略) 武进区鑫都大厦办税服务厅。
勘察联系人:(需要现场勘察的供应商必须提前一天向联系人申请报备方能进入现场) 联系人: 李科 联系电话: 0519-* 。
3.2对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疑问的供应商,均应在2024年7月 18 日17:30 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一次性将需要澄清或疑问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疑问。
3.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4.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U盘1份(正本完整版扫描件)响应文件应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索引。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5.公告发布媒体:常州中瑞 (略) 网站。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武进区税务局
地 址: (略) 武进
联系方式: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中瑞 (略)
地 址: (略) 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联系方式:0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端阳
电 话:0519-*
附件一:
报名申请表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公章): |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项目的报名工作。我公司承诺针对本项目的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及时关注,自行获取,并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电子邮箱: |
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以下内容需在报名时现场填写。 |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被授权人签字: |
注:供应商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 号”项目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磋商、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供应商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行:
帐号: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备注: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时,需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工程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至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在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采购人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组织,勘察联系人:(需要现场勘察的供应商必须提前一天向联系人申请报备方能进入现场) 联系人: 李科 联系电话:0519-*。考察截止时间: 2024年 7月 18日 17点 00分 考察地点: (略) 武进区鑫都大厦办税服务厅 。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 召开地点: / 。 |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货物类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11.1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 。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 (3)其他要求: / 。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常州中瑞 (略) 招标代理部; 联系电话:0519-*; 通讯地址: (略) 新北区友邦商大厦A座13楼。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进口产品
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中小企业定义:
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略)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略)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略)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 人(含10 人);
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略) 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
4.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4.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4.5正版软件
4.5.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 (略) 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采购 (略) 产品和含有 (略) 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 (略) 安全标准(GB *.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 (略) (略) 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 (略) 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4.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 号)、《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4.6信息安全产品
4.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 年第33 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
4.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
4.7.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5 响应费用
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6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7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8 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
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
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响应文件构成
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 报价
10.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成品购买(含空调内机、外机、低压交流异步电动机、微型电机、电加热器、配电箱、配管、配件、电力电缆、电力电缆头、控制器、风口、软接、铜管连接件、管件、冷媒液、信号线及管道等功能性的所有必备的主机、辅件、部件、管件及材料)、开孔、包装、运输、保险、现场装卸、安装、调试、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后期不再调整。
10.1.1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本项目磋商规则:至少二次报价,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结束后,所有符合继续参加磋商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1 磋商保证金
根据江 (略) 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
12 响应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3 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
13.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索引,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
13.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1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论供应商中标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4.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4.2.1在封皮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注明的接收时间和接收地点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4.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的字样。
14.2.3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口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4.3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原封退回。
14.4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1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规定地点。
1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5.3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公证人员或供应商代表当众检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
16 迟交的响应文件
16.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6.2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在送达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
17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7.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7.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17.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 评审18 磋商
18.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竞争性磋商活动。磋商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8.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竞争性磋商活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争性磋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不予退还。
18.3现场由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及签章情况。
19 磋商小组
19.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9.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 磋商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0.1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有关成交信息,须经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报批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得悉的任何信息都不承担责任,并保留对其信息来源追究的权力。
20.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3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非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系。
21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1.2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六 确定成交22 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
23 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 (略) (略) 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3.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4 终止
24.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5 签订合同
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 询问与质疑
26.1询问
26.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2质疑
26.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6.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
26.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略) 址:http://**_*.htm)
26.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6.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1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
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性检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 (略) 站和中国 (略) (http://**.cn、http://**.cn); 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 (略) 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略) 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
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如有)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如有)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 (如有) | 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进口产品 (如有) | 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3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 1)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2)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 (略) 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 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 (略) 产品和含有 (略) 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 (略) 安全标准(GB *.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14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5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无须交纳的除外)。 |
16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7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 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
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评审过程中,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最终填写总报价(至少二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合同单价按最终总报价同比例浮动)、填写承诺函;
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 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
3.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
■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
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略) 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 。
4 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
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4.7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4.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4.9响应文件载明的材料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4.10如项目主要材料有具体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欲在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范围之外选择其它品牌、型号的,则该品牌、型号产品必须满足采购要求,且必须在竞争性磋商公告答疑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疑问材料及拟选用产品技术证明材料,通过答疑方式征得采购人的认可后方可进行报价;
4.14其他:/。
5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5.4关于 (略) 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6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
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 报告违法行为
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分 | 3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报价)×分值。 | |
2 | 技术部分 | 38 | ||
2.1 | 实施方案 | 15 | 供应商应重视踏勘现场,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包含但不限于针对于本项目,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旧设备拆除、新空调安装、调试验收、安全文明施工等改造相关的方案,无实施方案不得分。由评委根据方案评分: 1、新空调改造方案,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5分,较高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2、调试验收方案,方案详细、合理、可行性高的得2分,较高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5分,较高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4、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可行性强且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3分,方案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2.2 | 售后服务 | 3 | 整机(室内机及室外机)质保期不低于两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免费质保期得1分,最高得3分。 | 提供承诺书 |
2.3 | 5 | 指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含:故障快速响应措施,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承诺。方案科学性、合理性高的得5分,方案科学性、合理性较高的得3分,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2.4 | 方案创新、合理化建议 | 3 | 供应商注重现场勘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本项目实施的创新、合理化建议。 量化第一档:合理性、科学性、创新性等方面完全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得3分; 量化第二档:合理性、科学性、创新性等方面大部分可以满足现场实际情况的得2分; 量化第三档:合理性、科学性、创新性等方面不能完全满足现场实际情况的得1分; 差或无不得分。 | |
2.5 | 先进性 | 6 | 供应商拟投产品制冷技术功能的先进性。 量化第一档:产品先进性突出,领先优势的得6分; 量化第二档:产品先进性较好的得4分; 量化第三档:产品先进性一般的得22分; 差或无不得分。 | 提供相关品牌样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6 | 6 | 供应商拟投产品压缩机技术功能的先进性。 量化第一档:产品先进性突出,领先优势的得6分; 量化第二档:产品先进性较好的得4分; 量化第三档:产品先进性一般的得2分; 差或无不得分。 | 提供相关品牌样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3 | 综合实力 | 7 | ||
3.1 | 综合实力 | 1 | 为体现空调生产厂家制造的先进性,所投品牌的制造商具有ISO5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2 | 2 | 为体现投标企业各方面信用状况及信用能力,投标企业曾获得过企业信用调查中心颁发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3 | 2 | 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本次投标品牌的销售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曾获得过投标品牌制造商颁发的销售或售后服务方面奖项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 提供奖项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4 | 2 | 投标企业具有与本次投标同品牌的多联机空调工程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 | 产品性能 | 25 | ||
4.1 | 压缩机的先进性 | 3 | 压缩机采用直流变频涡旋式,并且在吸气时能对电机进行冷却,保持压缩机高效运行,具有延长寿命功能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 提供的产品样本或产品技术手册或生产厂家提供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因证明材料内容较多,建议做好标注,便于评分。 |
4.2 | 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 3 | 为确保供油性能,防止在启动时润滑滞后,供油量能随着机组容量需求的变化,自动与电机转速同步调节的得3分,其余的不得分。 | |
4.3 | 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 3 | 采用内置式电磁诱导型压缩机恒温系统,减少安全隐患,节约电能的得3分,采用其他预热方式的得1分。 | |
4.4 | 室内机先进性 | 2 | 为满足装潢造型及各种送风形式的需求,天花暗装型风管式室内机有5档静压选择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 |
4.5 | 室内机舒适性 | 3 | 为体现送风形式的多样性及舒适性,四面出风吸顶式室内机送风风速可以4档调节的得3分,不可以的不得分。 | |
4.6 | 多联机产品的节能性 | 3 | 根据国家现行能效登记标准,所投多联机空调系统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得分3,不满足的不得分。 | |
4.7 | 系统运行的智能性 | 2 | 部分室内机断电时,无需手动复位,室外机或其它室内机仍能正常运转。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
4.8 | 投标产品品牌一致性 | 3 | 变频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的室外机、室内机、压缩机、压缩机变频模块、风扇电机变频模块均为同一品牌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
4.9 | 实际 使用需求 | 3 | 能够实现单台压缩机20HP大容量设计,使得单个模块中仅有一台压缩机,避免多台压缩机启停切 (略) 冲击和流量骤变,使得机组运行更稳定,同时机身结构简单,配管接点少,回油系统简单可靠的得3分,其余的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注:
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核查”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将相关原件或公证件随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以供评委会核查,过时不予接收。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3、为便于评分,请供应商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
1、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为:*.00元
2、项目地点: (略) 武进区税务局
3、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多联式空调设备及安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产品制造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产品(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材料、附件、技术资料、设计、制造、加工、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装卸至现场、安装、税金、调试、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且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及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质保期二年。
6、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内将全新的设备和配套件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确定的开工报告后60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7、付款方式:
(1)设备进场并经采购人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2)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3)余款5%在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二、项目设备参数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空调器[形式:直流变频多联式室外机 50匹 制冷量138.0KW,制热量152.0KW,配电380V-50Hz,额定功率49.0KW] | 套 | 2 | ||
2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2.5KW,制热量2.8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04KW,重量17Kg,噪音值32dB],含线控 | 台 | 3 | ||
3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3.6KW,制热量4.0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05KW,重量18Kg,噪音值34dB],含线控 | 台 | 2 | ||
4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4.5KW,制热量5.0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08KW,重量18Kg,噪音值36dB],含线控 | 台 | 3 | ||
5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5.0KW,制热量5.6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08KW,重量22Kg,噪音值39dB],含线控 | 台 | 1 | ||
6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9.0KW,制热量10.0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13KW,重量30Kg,噪音值41dB],含线控 | 台 | 1 | ||
7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11.2KW,制热量12.5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23KW,重量38Kg,噪音值44dB],含线控 | 台 | 4 | ||
8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14.0KW,制热量16.0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34KW,重量38Kg,噪音值47dB],含线控 | 台 | 14 | ||
9 | 空调器[形式:四面出风吸顶机 制冷量3.6KW,制热量4.0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03KW,重量22Kg,噪音值34dB],含线控 | 台 | 1 | ||
10 | 空调器[形式:四面出风吸顶机 制冷量9.0KW,制热量10.0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07KW,重量23Kg,噪音值39dB],含线控 | 台 | 1 | ||
11 | 中压铜管[材质:R410A专用铜管,连接方式:氧*炔焊,规格:全型号,压力试验、吹扫清洗设计要求:试压,吹洗,泄漏性试验,真空度试验,含绝热及保护层:橡塑料保温,含各种连接管件及管道支架] | 米 | 700 | ||
12 | 制冷剂[材质:R410A环保冷媒,铜管追加量] | Kg | 50 | ||
13 | 塑料管(UPVC)[室内承插塑料,全型号冷凝水管安装,含橡塑保温,含各种连接管件及管道支架] | 米 | 300 | ||
14 | 电气配线[配线形式:空调通信信号线RVVP2*1.0,含Φ20紧定管以及墙上开槽,预埋开关盒,连接 (略) 支架] | 米 | 600 | ||
15 | ABS风口制作安装[类型:双层格栅百叶空调风口] | 套 | 11 | ||
16 | ABS宽120细条型造型风口含镶嵌灯光及电源 | 米 | 320 | ||
17 | 酚醛复合空调送风风管制作及安装 | ㎡ | 160 | ||
18 | 空调室外机基础及室外机吊装费 | 项 | 1 | ||
19 | 原空调拆除费 | 项 | 1 | ||
20 | 空调配电(含室外机配电箱、配电电缆及穿线管、室外机接线、室内机电源线及穿线管、室内机接线) | 项 | 1 |
三、基本要求:
1、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能够满足规范及磋商文件的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使用要求。产品及安装必须能通过采购人的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各类验收。
3、特别强调:
供应商中标后须与采购人在投标产品的“功能配置、技术要求等”方面及时交底沟通;中标单位开始制造产品之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对产品进行微调,最终的产品须经采购人签认同意后制造。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方:
*方:
*、*双方就 项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及价款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合同价款:
1)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其中设备价
元,安装价 元。
2)本合同价款包括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范围内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成品购买(含空调内机、外机、控制器、风口、软接、铜管连接件、管件、冷媒液、信号线及管道等功能性的所有必备的主机、辅件、部件、管件及材料)、开孔、包装、运输、保险、现场装卸、安装、调试、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
3)设备采购及安装清单:
二、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旦合同文件之间出现了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则应按自上而下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
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4、投标文件
5、技术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双方商定确认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文件。
三、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 174-2010);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2002)
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2011)
4、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方使用上述以外的标准时,应加以说明,*方应清楚说明并提交用于替代的标准或规范、明显的差异点要说明。当所用的标准和实施规则等效于或优于技术标准的,该标准才可能为*方接受。
四、质量保证
1、*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招投标文件规定进行供货,安装,系统调试,配合验收、交付、培训和维保等服务,并对其质量负责。
2、*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与投标一致,严禁擅自更改、不得以次充好,并提供产品说明书,抽检报告和合格证。设备性能及技术指标应达到招投标文件约定及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方有权对材料设备在进场时按规定比例抽检,检测合格的费用由*方承担,不合格的由*方承担,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双方对材料设备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若发现*方有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与投标文件中不符,每一项承担违约金 *元(违约金从当期应付款项中扣除),并要求无条件更换,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
6、如经过相关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方所供货物达不到投标所报设备的各项参数指标,每一项承担违约金 5 万元(违约金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并要求无条件更换,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如*方所供货物不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规范导致项目未能通过验收,承担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0%(违约金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并按要求无条件返工合格,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
五、工期要求: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内将全新的设备和配套件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确定的开工报告后60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六、验收
1、货物、材料到场后*方应会同*方对货物、材料进行开箱查验及外观验收。此过程中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方应承担退货的全部责任。到场的设备包装如有水渍、撞痕、裂痕、表面不均等情况,将不予接收。
2、设备在安装完毕后,*方要对产品的性能进行调试,并会同*方及相关单位按验收规范进行系统的验收。
七、结算及付款期限
1)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单价不得调整;结算时,如有变更,结算方法如下:/
2)付款方式:
(1)设备进场并经采购人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30%;
(2)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3)余款5%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3)*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给*方造成的损失*方有权从应支付*方的款项中扣除,*方对此清楚且无异议并不得以此主张*方未足额支付款项。
4)项目结算: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之后,*方在一个月内按招投标文的内容编制设备及安装结算书,价格按*方投标价执行。投标报价中没有的项目,无论*方在安装工程中是否已经使用,均不予计价,视为其内容含在其它项目的报价中。(*方另有变更签证除外)。
5)本工程为包干价,含空调采购及安装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空调运输、空调内机、外机、低压交流异步电动机、微型电机、电加热器、配电箱、配管、配件、电力电缆、电力电缆头、控制器、风口、软接、铜管连接件、管件、冷媒液、信号线及管道等功能性的所有必备的主机、辅件、部件、管件及材料)、开孔、包装、运输、保险、现场装卸、安装、调试、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风险费、原室内机拆除人工费等所有费用。
八、设备供应、安装期间,机械、人身安全由*方负责。设备安装完成由*方、*方各方共同验收签字。工程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方负责。
九、保修及售后服务
1、*方应按承诺中列出的维护保养项目对*方的空调工程免费维护保养 年。
2、*方应向*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 年。
3、保修期内因*方原因导致*方损失的,*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
4、在保修期内,接到使用方故障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现场排除故障及时修复,如不能及时修复,*方有权自行派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从*方质保金中扣除。
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的任何部件在同一月内故障超过 2 次,除应得到及时的免费维修和更换外,该部件的质保期将被延长一个月。
十、其它约定事项
1、*方在开工之前,提前十日书面形式提供中央空调设备安装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
2、设备进场前,*方需同步提供设备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附购置清单)。外观及安装位置须经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共同认可。
3、*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电源及水源接入点,水、电费由*方承担。
4、设备安装过程中,*方随时接受*方关于质量和进度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若发生不服从*方的情况,*方须承当5000元/次的违约金;累计超过3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方承诺,同时*方还须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5、*方如为经销商的,所中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提供由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书。
6、*方供货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必须和本合同约定清单上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一致。一旦发现供货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与清单不一致,所提供的货物须无条件重新按*方要求提供到位,延误的供货时间不予顺延,质量违约按该货物合同价的2倍进行违约赔偿,*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于由此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方保留追究相关所有责任的权利。
7、提供的部件不符合磋商文件及图纸的技术要求,必须按要求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若*方拒不按要求更正的,将对*方处以不低于5倍的罚款(按不合格部件价值计算),且*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8、安全文明:在设备安装期间,严格按照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安装。财产安全、安装环境安全保护、人员安全、第三者安全等,一切由*方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由*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方负责保护现场清洁,做到工完清场,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方承担3000元/次的违约金。
9、*方如不能按*方要求的期限内(以*方书面通知为准)完成设备安装,每延误一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违约金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责任。累计超过15日时*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除*方不予退还*方履约保证金外,*方还须赔偿因此而造成*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方保留对本次磋商的产品的数量增减、规格型号调整和取消采购的权利,*方应无条件服从。
11、*方负责无偿培训*方人员,能熟练操作设备。
12、合同履约:签订合同前,*方必须向*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13、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无论*方是否行使合同解除权,*方均应向*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损失。
14、*方不履行合同应当退还*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方的其他损失。
15、本合同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项目所 (略) 提起诉讼。
16、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合同一式*份,*方四份,*方三份,代理机构一份。
* 方: *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4、响应文件应按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按要求签字。本处所指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盖章是指加盖鲜章。
5、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必要时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进行核对。
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致:常州中瑞 (略)
(采购人名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略) 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 (略) 项目授权书)。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 (略)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略) 客户端和工业和 (略) 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响应函(实质性格式)
响应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略) 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全部项目管理服务的一切费用。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并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投标开始后120天。
5.我们愿意提供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单位,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
7.我们愿意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8.我们承诺该投标文件在投标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9.我们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
10.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11.经我单位研究磋商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含税价)元(小写:元)报价,按磋商文件要求承包本次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所有有关投标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________号项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事务,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与代理人的代理期限一致。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附: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电话:
邮箱: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采购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7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 (略) 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 (略) (略) 。
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 (略) 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 (略)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价 | 大写: (元) ;小写: (元) |
所投品牌 | |
税率(%) |
注:1.本项目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成品购买(含空调内机、外机、低压交流异步电动机、微型电机、电加热器、配电箱、配管、配件、电力电缆、电力电缆头、控制器、风口、软接、铜管连接件、管件、冷媒液、信号线及管道等功能性的所有必备的主机、辅件、部件、管件及材料)、开孔、包装、运输、保险、现场装卸、安装、调试、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风险费、原室内机拆除人工费等所有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后期不再调整。
*2.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涉嫌恶意竞争, (略) 场秩序的,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空调器[形式:直流变频多联式室外机 50匹 制冷量138.0KW,制热量152.0KW,配电380V-50Hz,额定功率49.0KW] | 套 | 2 | ||
2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2.5KW,制热量2.8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04KW,重量17Kg,噪音值32dB],含线控 | 台 | 3 | ||
3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3.6KW,制热量4.0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05KW,重量18Kg,噪音值34dB],含线控 | 台 | 2 | ||
4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4.5KW,制热量5.0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08KW,重量18Kg,噪音值36dB],含线控 | 台 | 3 | ||
5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5.0KW,制热量5.6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08KW,重量22Kg,噪音值39dB],含线控 | 台 | 1 | ||
6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9.0KW,制热量10.0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13KW,重量30Kg,噪音值41dB],含线控 | 台 | 1 | ||
7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11.2KW,制热量12.5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23KW,重量38Kg,噪音值44dB],含线控 | 台 | 4 | ||
8 | 空调器[形式:风管式室内机 制冷量14.0KW,制热量16.0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34KW,重量38Kg,噪音值47dB],含线控 | 台 | 14 | ||
9 | 空调器[形式:四面出风吸顶机 制冷量3.6KW,制热量4.0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03KW,重量22Kg,噪音值34dB],含线控 | 台 | 1 | ||
10 | 空调器[形式:四面出风吸顶机 制冷量9.0KW,制热量10.0KW 配电220V,额定功率0.07KW,重量23Kg,噪音值39dB],含线控 | 台 | 1 | ||
11 | 中压铜管[材质:R410A专用铜管,连接方式:氧*炔焊,规格:全型号,压力试验、吹扫清洗设计要求:试压,吹洗,泄漏性试验,真空度试验,含绝热及保护层:橡塑料保温,含各种连接管件及管道支架] | 米 | 700 | ||
12 | 制冷剂[材质:R410A环保冷媒,铜管追加量] | Kg | 50 | ||
13 | 塑料管(UPVC)[室内承插塑料,全型号冷凝水管安装,含橡塑保温,含各种连接管件及管道支架] | 米 | 300 | ||
14 | 电气配线[配线形式:空调通信信号线RVVP2*1.0,含Φ20紧定管以及墙上开槽,预埋开关盒,连接 (略) 支架] | 米 | 600 | ||
15 | ABS风口制作安装[类型:双层格栅百叶空调风口] | 套 | 11 | ||
16 | ABS宽120细条型造型风口含镶嵌灯光及电源 | 米 | 320 | ||
17 | 酚醛复合空调送风风管制作及安装 | ㎡ | 160 | ||
18 | 空调室外机基础及室外机吊装费 | 项 | 1 | ||
19 | 原空调拆除费 | 项 | 1 | ||
20 | 空调配电(含室外机配电箱、配电电缆及穿线管、室外机接线、室内机电源线及穿线管、室内机接线) | 项 | 1 | ||
21 | 总计 | | | |
注:1.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成品购买(含空调内机、外机、低压交流异步电动机、微型电机、电加热器、配电箱、配管、配件、电力电缆、电力电缆头、控制器、风口、软接、铜管连接件、管件、冷媒液、信号线及管道等功能性的所有必备的主机、辅件、部件、管件及材料)、开孔、包装、运输、保险、现场装卸、安装、调试、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风险费、原室内机拆除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后期不再调整。
*2.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涉嫌恶意竞争, (略) 场秩序的,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表式参考,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调整
10 合同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1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2 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
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2)项目管理方案;
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
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
5)优惠条款或承诺;
6)其他。
13 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时间 | 项目*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4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