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观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龙华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11:4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4月2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婕如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澜大道17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ADL*
项目名称:观湖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
招标文件评标信息-综合实力部分-投入的督导人员情况评分中第(4)点更正为“(4)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拟安排督导人员中,获得过国家民政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得20%;获得过省民政厅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得10%; (略) 民政局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得5%;其他情况不得分(此项只计最高的一项荣誉,多人满足不累计计分);最高得20%。”
更正内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