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公司受 (略) 第九中学的委托,就学生公寓热水器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受到邀请的供应商欢迎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2.项目内容:学生公寓热水器采购项目
合同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一 | 学生公寓热水器采购项目 | 1批 | *.00元 | 详见标书 | (略) 第九中学 | 方老师 | * |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2年11月14日起至2022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三 (略) 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三 (略) ( (略) 梅列区沪明新村12幢917室)
5. 联 系 人:小魏
电话:0598-*-*
传 真: 0598-* 电子信箱 :*@*26.com
6.投标人资格: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明文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以下投标人随身携带的材料须加盖公章
4.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4.2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法人),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4.3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权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4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投标人须携带投标邀请函
7.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北京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上午9:30)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9:3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8.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8日(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三 (略) 开标室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售标书及交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 户 名:三 (略)
开 户 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