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春风养猪技术协会:
你协会关于要求变更社会团体名称、业务范围的申请已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你协会名称由“隆安县春风养猪技术协会”变更为“隆安春风养殖专业技术协会”;
二、同意你协会业务范围由“从事养猪技术开发、试验、示范、普及、咨询、推广、服务等活动,为会员提供养猪技术服务,增进相关部门合作交流,开展技术宣传和培训”变更为“从事畜禽和各类经济动物(除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饲养的动物外)养殖技术开发、试验、示范、普及、咨询、推广、服务等活动,为会员提供养殖专业技术服务,增进相关部门合作交流,开展技术宣传和培训”;
三、同意你协会变更以上内容之后,原来所持有的登记证正、副本均须缴回备案。
四、其他要求事项:
(一)有重大活动须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将活动方案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二)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1.每年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年度检查(即:年检)。
2.凡以下基本情况之一有变动的,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自审核同意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单位名称;
(2)单位住所;
(3)宗旨和业务范围;
(4)法定代表人;
(5)开办资金;
(6)业务主管单位;
(7)修改章程。
3.必须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开展已经核准的业务范围之外的活动。
4.请接到本批复书后,30天内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印鉴,同时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变更手续。
此复
隆安县民政局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