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杭州湾湿地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南部功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宁波 (略)
地理位置:工程位于宁波 (略) 西北部,属于建塘江两 (略) 块内。地块东侧为杭州湾湿地公园宣 (略) ;南侧距 (略) 约600米;西侧为慈西水库;北侧为规 (略) ,隔路为北部生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实施内容为河流湿地及人工湿地生态系统构建,包括土方工程、水利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总面积约3.6平方公里。本次修复地块大部分位于浙江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的合 (略) (生态旅游、净水功能利用),北侧 (略) 域位于恢 (略) ,主要功能是拟通过调整改造和栖息地构建,一方面重建河流湿地多类型生境,提升河流湿地生物多样性,发挥河流湿地水源供给服务功能;另一方面构建形成人工湿地,拟通过地形改造和调整等措施,以新增耕地绿色高值农产品的作物规模化生态种植为总基质,同时兼顾景观的灌溉渠道,满足湿地公园 (略) 域生态、水田用水。
工程总投资:约#.#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包括浙江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Y#)、浙江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红线(Y#)、杭州湾河口慈溪片生态保护红线(YS#)、杭州湾河口余姚片生态保护红线(YS#)、杭州湾南岸滨海湿地生态保护红线(YS#)、浙江慈溪杭州湾湿地候鸟重要栖息地等;工程评价范围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点、声环境敏感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工程建成后无废气、噪声产生。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期间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清淤臭气和施工营地食堂油烟废气等,会对项 (略) 域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需 (略) 理,避免对水环境造成影响;土方开挖、回填原则上做到平衡,减少弃土弃渣的影响。施工期施工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较为短暂,上述影响在施工结束后即可结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本工程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和施工营地的油烟废气。施工期间需要做到文明施工,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应对临时堆场采取洒水或覆盖堆场等抑尘措施;限制施工车辆速 (略) 面清洁,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临时堆放的土石方等必要时应洒水;施工营地产生的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 (略) 理后屋顶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本工程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疏浚泥浆水 (略) 尾水、汽车及机械设备冲洗水、冲泥管袋脱水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生 (略) 产生的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略) 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冲洗等,不外排;施工队#利用施工营地临时性厕所和化粪池,生活污水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杭 (略) (略) 理厂,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开挖土方、建筑材料以及弃方等必须堆放在远离水体的地方,并对堆场采取防冲刷措施,如采用袋装土围护,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等措施。
(3)本工程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设备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噪声值一般在79~95dBA,且暴露在室外。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互相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1~8dBA,一般不超过10dBA。为了减少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选取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高噪声施工。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合理疏导进 (略) 域的车辆,减少汽车会车时的鸣笛。
(4)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就地利用,开挖土方用于两岸绿化项目及其他项目#域形成堆填加高土料;施工 (略) 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在施工营地统一收集后交项目所在地环卫部 (略) 理。
(5)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由环卫部门分 (略) 理。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要求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杭 (略) (略) 理厂。
(6)合理安排施工期,在鸟类非迁徙季节施工。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工程符合浙江省海洋主 (略) 规划、 (略) 生态 (略) 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略) 三区三线等的管理要求,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及环境效益;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影响程度能够得到削减或者减弱,且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影响将逐渐消除。综上,在建设单位切实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海洋生态修复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工程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工程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应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宁波 (略)
地址:浙江省宁波 (略) 金融广场A (略) 911号四层431室
联系人:王工,电话:137 3606 0217,邮箱:*@*q.com
(2)环评单位:浙 (略) (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