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市政公用 (略)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土地 |
标 的 量 | * ㎡ | |
标的地址 | 华山片区鹊华大道北侧、光华大道南侧加油(气)站地块项目用地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南市政公用 (略) 生产经营例会 经营会纪【 * 】1号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A:评报字[ * ]第ZC * 号 B:评报字[ * ]第ZC * 号 | |
价格核准 (略) 门 | (略) (略) | |
标的简介 | 华山片区鹊华大道北 (略) 地块项目用地,东至国有储备用地,南至国有储备用地,西至国有储备用地,北至国有储备用地,规划总面积 * 平方米(共6.44亩);华山片区光华大道南 (略) 地块项目用地,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绿化带,西至国有储备用地,北至光华大道,规划总面积 * 平方米(共5. * 亩)。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2年 | 租金标准 | 不低于 * 万元/年 |
租金标准说明 | 1.本次招租按年 (略) 竞报,年租金的增长比例为每年递增3%。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鹊华大道地块加油(气)站项目的土地,面积约 * 平方米;光华大道地块加油(气)站项目的土地,面积约 * 平方米。 2.承租方负责对鹊华大道、光华大道地块加油(气)站项目的房屋、场地硬化、加油(气) (略) 有 (略) 出资建设,建设方案使用 * 方指定的建设方案(目前招租方已启动前期手续办理,承租方成交后应根据手续办理进展情况继续推进手续办理工作)。 3.租金为中标单位的最终竞报值(底价 * 万元/年),按季度(每三个月)支付,起租日期为建设期满后第1日,先付后租,具体约定如下:(1)首次租金于建设期满前20日,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2)其余每季度租金自上一个交租期满之日前15日,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承租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的,出租方以当季应交租金为基数计取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五(折合年利率约18.25%)。 5.承租方连续6个月未按期足额缴纳租金(含违约金)的或存 (略) 为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其中,固定资产按照 (略) (略) 置。 6.建设期:自竞价完成之日起12个月,且应于竞价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 签订合同时,出租方收取首年租金为建设期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逾期未开 (略)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出租方延期建设损失,并解除合同。 7.运营期:建设期满后12年。 | |||
付款期限要求 | 签租金按季度(每三个月)支付:承租人按季度(每三个月)提前支付下季度(每三个月)租金,若拖欠租金,招租人有权收回承租人运营权。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承租方统一负责加油(气)站的规划设计、出资建设及运营(包含相关手续办理)。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承租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承租方应在人员、资金、建设施工、经营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承租方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本部或分支机构),以及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本部或分支机构)。 4.承租方应具 (略) 正在经营的加油(气)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规表现,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6.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 (略) 人名单。 7.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不存在恶意拖欠 (略) 为(提供书面声明)。 | |||
其他标的要求 | 一、任务要求 1.本次拟对鹊华大道北侧、光华大道南侧地块加油(气) (略) 出租。 2.出租方负责向承租 (略) 在地块的土地,该地块无地上附着物。 承租方负责对该地块项目的房屋、场地硬化、加油(气) (略) 有 (略) 出资建设,建设方案使用 * 方指定的建设方案。 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组织加油(气)站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完成后,承租方均应按要求组织出租方、 (略) 门等各方共同参与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若出现违法违规、违反建设标准情况,或不服从出租方管理,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略) 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 (略) (略) 置。 承租方承担加油(气)站项目建设期间的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等责任。 3.承租方负责加油(气)站项目的运营及与之相关的手续办理等实现依法合规经营的各项工作。 因土地产 (略) 有, (略) 建设的有关规定, (略) 各类经营手续需先办理至出租方名下,再变更至承租方名下。 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依法依规办理加油(气)站项目的各类产权证,于建设期满后1年内完成。 4. (略) 置方式: 承租方出资建设的加油(气)站项目的固定资产(包括有产权证和无产权证) (略) 有。合同期内承租方具有运营权,且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分租、担保、抵押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将固定资产及低 (略) 有设施设备按 (略) 的技术状态无条件移交给出租方,确保加油(气)站可以正常运营,移交时资产状况不得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移交工作应于合同期满之日或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 5.建设期:自竞价完成之日起12个月,且应于竞价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 确定最终承租方且签订合同后,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未签订合同的, (略) 扣除,用于补 (略) 的损失 签订合同时,出租方收取首年租金为建设期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逾期未开 (略)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出租方延期建设损失,并解除合同。 6.运营期:建设期满后12年。 二、运营期要求 1.租金按季度支付,起租日期为建设期满后第1日,先付后租,具体约定如下:(1)首次租金于建设期满前20日,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2)其余每季度租金自上一个交租期满之日前15日,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3)租金增加比例为每年递增3%。 2.承租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的,出租方以当季应交租金为基数计取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五(折合年利率约18.25%)。 承租方连续6个月未按期足额缴纳租金(含违约金)的或存 (略) 为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其中,固定资产按照 (略) (略) 置。 3.承租方承担加油(气)站运营期间的质量、安全、环保、消防等责任。 三、招租要求 1.本次招租按年 (略) 竞报,年租金的增长比例为每年递增3%。 2.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随招租信息同步披露,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即视为对《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全部认同。 | |||
保证金额 | * 万元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略) : (略) (略) (略) 账 号: ***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完成之日起5日内未签订合同的,扣除 * 万元保证金,用于 (略) 的损失。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 (略) (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信息披露 公告期 | 自信息披露之日 20个工作日。 | ||
挂牌公示期 | * 年2月17日- * 年3月16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C、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 (略) 看样,实物资产实 (略) 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 (略) 尽职调查,完全认 (略) 涉评 (略) 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 (略) 交易程序。 5、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随招租信息同步披露,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即视为对《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全部认同。 | ||
交易 平台 联系人 | 靳先生、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