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略) (略)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考核 (略) 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环节,同时对岗位设置、场所条件、内部监督、问题整改、政策执行、档案管理、服务效果等指标进行评价。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 (略) 政府采购中心自查自评和现场监督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考核结果表明, (略) 政府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工作中,能够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质疑答复还有待提高,部分项目的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问题。
六、考核结果
经过综合考核评价, (略) 政府采购中心评价得分为89.5分,级次为良好。
(略) (略)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