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 ||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市望城区482处公交候车亭户外广告位经营权整体招租(租期3年) |
项目编号 | G2023ZCZL0030 | |
挂牌租金 | 60.*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24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3月9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二 租赁方简况 | ||||
租 赁 方 基 本 情 况 | 租赁方名称 | (略) 望城区 (略) | ||
住所(地址) | (略) 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投融资中心4楼 | |||
企业单位填写 | 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43Q | 单位性质 | / |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预算形式 | / | |
企业组织形式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昂 | 主要负责人 | / |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略) 望城 (略) 会议纪要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略) (略) | |||
批准文号 | (略) (略) (略) 请示性公文处理单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次公开招租标的面积以租赁方提供的数据为准,并以实际情况进行交付,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公交站卫生情况暂无法保障,会有舆情风险,维护情况较好。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 | |||||||
人民币单位:万元 | |||||||
标的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评估情况 | 本次挂牌金额(三年) | 本次出租年限 | 备注 | ||
第一年租金 评估值 | 第二年租金 评估值 | 第三年租金 评估值 | |||||
(略) 望城区482处 公交候车亭户外广告位 | *字联络线、雷锋大道、郭亮路、高塘岭大道、黄金道、普瑞大道、银星路、马桥河路共计76处户外广告位;铜官大道、白杨路、花果路、芙蓉北路、马桥河路、雷锋大道、望府路、文源路、旺旺西路、郭亮路、腾飞路、黄金道、望城大道、普瑞大道、雷锋东路共计179处户外广告位;电厂大道、花果路、芙蓉北路、湘江大道北延线、马桥河路、黄桥大道、雷锋大道、旺旺西路、腾飞路、金星路、319国道、桥驿镇、望城大道227处户外广告位,共计482处。 | 21.* | 21.* | 22.* | 60.* | 3年 | 本次出租标的广告位情况详见附件 |
标的物概况 | 本次公开招租标 (略) 望城区,共482处公交站点,2796块公交站户外广告位。望 (略) (略) 辖区,地处湘中东北部,湘江下游两岸。东连长沙县,南接开福区、岳麓区, (略) 水*相邻, (略) 赫山区、北与湘阴县隔水相望,东北沿京广 (略) 一线相连。有W113路、W127路、W132路、W118路等公交车经过。区内酒店有维也纳国际酒店(金星北路店)、长沙大汉金桥华美达广场酒店、莫林风尚精品连锁酒店(望城步行街店)等。学校有望城区第一中学、望城区铜官镇铜官中学、 (略) 望城区第二中学等。商场主要有益优特购物中心、长 (略) 广场等;银行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望城星城支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望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望城支行)等。 |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 ||||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3月9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2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经营权招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该交易保证金中5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5万元转为租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承租方交还标的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挂牌金额为60.*万元(租金第一年19.*万元,第二年20.*万元,第三年20.*万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预付,租期为3年。 5.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长沙联交所需要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移交时间:以挂牌交易后确定的最终承租方实际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以现状进行移交,广告画面更换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7.清洁、巡查、维修等一切运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须严格按照文明创建、城市管理要求承担相应公益广告无偿发布责任。 9.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它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0.承租方归还标的物时,应确保广告位处于合理可使用状态,且不存在任何其它权利负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12.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中需书面承诺广告内容合法合规。 13.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调整,公交候车亭数量以最终现场实际核对为准。 | ||||
对 承 租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人,并无违法、失信记录。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联系人 | 桑银环 | 电话 | 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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