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023年度第2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接到北戴河新区林业局申请上 (略) 2023年度第2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的林地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3年度第23批次建设用地共计5个地块,转用北戴河新区土地6.2335公顷,占用林地面积4.4352公顷,涉及团林林场焦庄林区104、106、122、129、166小班。该批次1号地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1.6710公顷,位于团林林场焦庄林区,拟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2号地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2.0545公顷,位于团林林场焦庄林区,拟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绿地广场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3号地块不涉及使用林地;4号地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0.2811公顷,位于团林林场焦庄林区,拟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5号地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0.4286公顷,位于团林林场焦庄林区,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该批次用地符合《北戴河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年-2035年)。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共区划8个林地地块,经与“三调”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 2022 年图斑监测成果核对,1号、2号、3号、4号林地地块在“三调”中为其他林地,在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中地类为乔木林地,现地调查为乔木林地;5号、6号、7号、8号在“三调”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中地类均为乔木林地,与现地调查地类一致。
(略) 2023年度第2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申请使用规划林地面积4.4352公顷,消耗林木蓄积量108立方米。
按林地权属划分:全部为国有林地。
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防护林林地2.7642公顷、用材林林地1.6710公顷。
按地类划分:全部为乔木林地。
按使用林地保护等级划分:Ⅲ级保护林地2.7642公顷、Ⅳ级保护林地1.6710公顷。
按森林类别划分:一般公益林地2.7642公顷、一般商品林地1.6710公顷。
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涉及黄金海岸省级森林公园林地4.4352公顷,不涉及国家级公益林地、自然保护区林地、湿地公园林地、风景名胜区林地等其他重要生态区域。不涉及退耕还林林地。该项目使用林地内不存在古树名木,也没有属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品种。该项目使用林地和周围林地内,未发现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栖息。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林业局作为团林林场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略) 2023年度第2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占用团林林场国有林地4.4352公顷,不存在未批先占林地行为。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该批次用地项目为基础设施项目,拟使用林地全 (略) 北戴河新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范围内,符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拟使用林地定额4.4352公顷,使用林地性质为永久。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经我 (略) 北戴河新区林业局上报的申请材料及现场审核, (略) 2023年度第2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拟使用林地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不存在未批先占行为。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北戴河新区林业局对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公示,且公示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 (略) 2023年度第23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编制要求,内容完整、表述规范、概念清晰、数据真实准确、符合技术规程。
六、审查结果
该建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申报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相关规定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拟 (略) 2023年度第2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北戴河新区团林林场国有林地总面积4.4352公顷,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