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采购人: (略)
地 址: (略) 市迎暄大街 * 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睿祥 (略)
地 址: (略) 市 (略) 路 * 号西1区
联系方式: ***
*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省 (略) 电动病床采购项目 * 次
采购项目编号:S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
电动病床
2套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 * 切后果及损失;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万元
*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 日8时 * 分至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睿祥 (略) ( (略) 市 (略) 路 * 号嘉华房地产西 * 区 )
3.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接受 * 证合 *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1套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复印件与原件须 * 致),到 (略) 市 (略) 路 * 号 (略) 内西 * 区报名并获取文件
4.售价: 每套人民币 * 元整,售后不退。
* 、公告期限: * 日至 * 日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 日 * 时 * 分至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2.地点: (略) 睿祥 (略) 会议室
*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卢琴 联系方式: ***
*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 布 人: (略)
发布时间: * 日
2.1 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 (略) 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 * 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 (略) 磋商,磋商结束后,磋 (略) 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的采购方式。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略)
2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睿祥 (略)
3
项目名称
(略) 省 (略) 电动病床采购项目 * 次
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
项目内容
购置电动病床 * 套
6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 万元。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 * 切后果及损失;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1)营业执照;(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 * 年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 * (略)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参加开标会议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 (略) (www.ccg *** )等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投标截止日前);
( * )参与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 * )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注:如为 * 证合 * 营业执照,则可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开标时,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 * (略) 理,因此造成的 * 切后果和损失均 (略) 承担。
9
(略)
eq \o\ac(□,√)√不组织,自行踏勘。
*
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 日 * 时 * 分。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 小时内。
*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 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整;
2、保证金缴纳形式: (略) 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收取人: (略) 睿祥 (略)
5、 (略) : (略) (略) (略) (略)
6、账号: ***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电话: *** 候会计
*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 * 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eq \o\ac(□,√)√不允许。
*
响应文件电子 版
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 * 致;
份数:1份;
格式:PDF、DOC或XLS;
介质:U盘或光盘;
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放在 * 起,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eq \o\ac(□,√)√不接受。
*
响应文件装订
1、响应文 (略) 分、 (略) (略) (略) 分;
2、将大小不 * 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须含供 (略) 有文件资料,如图纸等),否则其报价无效。
*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 套,副本 * 套。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 日 * 时 * 分起至 * 时 * 分止;
截止时间: * 日 * 时 * 分;
地点: (略) 睿祥 (略) 开标室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
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时间: * 日 * 时 * 分;
磋商地点: (略) 睿祥 (略) 开标室
*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 (略) 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略) 。
*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
评审办法
比照综合评分法
*
报价轮次
本次磋商共两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
*
(略) 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生效后, * 方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剩余5%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质量问题 * 日内 * 次性无息付清。
*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
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招标代理费用支付方式
由成交人按成交金额的1.5%支付
*
其他
“业绩” 是指已经完成 (略) 报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销售合同。 * 方可以是投标人, (略) 报产品同品牌同 (略) 家 (略) 报产品同品牌同型号其他代理商。
2.1.2 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指 (略) 。
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的独立法人等。
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响应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略) 睿祥 (略) 。
2.1.3 磋商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办法》;
2.1.3.4《 (略) 办公厅 (略) 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2.1.3.5《 (略) 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 (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1.3.6《 (略) 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8《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
2.1.3. * 《 (略) 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
2.1.3. *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1.4 合格的供应商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 * 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 (略) 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 * 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 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
2.1.4. (略) 、工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文件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和声明函;
2.1.4.5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 *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略) (略) 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2.1.4.6以联合体形式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1.4.7磋商文件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无效。
2.1.4.8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 (略) 设计、编制 (略) (略) 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9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磋商的资格。
2.1.5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 * 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略)
2.1.7.1磋商文件规定 (略) 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 (略) ,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 (略) (略) 的资料。供应商 (略) 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 (略) 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 (略) 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 (略) 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答疑
2.1.8.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 (略) 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 * 日 * 时 * 分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 * .com。采购人将对供 (略) 有询问 (略) 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磋商文件实 (略) 改动, (略) 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 (略) 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的,后果自负。
2.1.8.3答疑时间: * 日 * 时 * 分。
2.1.9 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
2.1. * 其他条款
2.1. * .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 (略) 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 (略) 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 * .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2.1. * .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 (略) 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 (略) 合同有关的 * 切情况。
2.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分组成:
2.2.1. (略) ;
2.2.1.2供应商须知;
(1)总则;
(2)竞争性磋商文件;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6)唱价、磋商、推荐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7)纪律和监督;
(8)质疑与投诉;
2.2.1.3评审办法;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6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 (略) 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 (略) 后作为竞争性磋商 (略) 分。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供应商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 * 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 * .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 (略) 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 (略) 有条款。
2.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 (略) 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 (略) 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 (略) 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2.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 * 内容的表述上不 * 致时, (略) 的为准。
2.2.2.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 (略) 提出。
2.2.3 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
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 (略) , (略) 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2.3.2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或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 (略) , (略) 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
2.2.4 磋商文件的盖章要求
磋商文件必须加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在磋商文 (略) 加盖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磋商文件。
2.2.5 磋商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
2.2.5.1纸张以及打印要求:A4复印纸双面打印。
2.2.5.2页面、字体字号和页码要求:页边距:上2.4厘米、下2.4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字体字号: * 级标题为黑体小 * 号; * 级标题为楷体 * 号;正文为仿宋小 * 号字,行距为1. (略) 距, (略) 。
页眉、页脚为宋体小 * 号字,页眉内容为项目名称,页脚内容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电话;页码从目录编起,使用小 * 号宋体标 (略) 居中位置,页 (略) 内。
2.2.5.3磋商文件装订要求:每份磋商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内容按照生成时间的逆顺序装订后,盖章留存,并作为磋商 (略) 分。
2.2.6 不合格磋商文件
2.2.6.1未按照规定要求编制、制作、装订以及盖章的磋商文件为不合格磋商文件。
2.2.6.2不合格磋商文件不得发售。已经发售的, (略) 予以作废,以书 (略) 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负责收回已发售的磋商文件;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重新补发合格的磋商文件,重新补发的合格磋商文件不得收费;重新补发的合格磋商文件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 日的,采购人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略) 予以明确,否则予以废标,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2.2.6.3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发售磋商文件或者发售不合格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有权依法质疑和投诉,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2.3.1 报价
2.3.1. (略) 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即交钥匙工程,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检测、税费、验收、保修、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 切费用。
2.3.1.2供应商应对磋商 (略) (略) 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2.3.1.3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最高上限,否则其报价无效。
2.3.1.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报价无效。
2.3.1.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 (略) 分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
2.3.1.6供应商须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否则其报价无效。
2.3.1.7唱价时, (略) 分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其报价无效。
2.3.1.8公开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 (略) 唱价,若有多个报价或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无效。
2.3.1.9供应商的成交价 (略) 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
2.3.2 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2.3.2.1响应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略) ,均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其报价无效。
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报价无效。
2.3.2.2“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等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报价无效。
2.3.3 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 * 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报价无效。
2.3.4 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2.3.4.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 (略) 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 (略) 时间。
2.3.4.2投标有效期为 * 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 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 (略) 分均保持有效。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 (略) 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3.4.3 (略) 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 (略) 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2.3.5 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 * 编制:
2.3.5.1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日期。
2.3.5.2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 (略) 、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其报价无效。
2.3.5.3响应文件装订。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 份,副本 * 份胶装,包含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 (略) 分胶装成 * 册。每册响应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5.4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 (略) ,请如实在服务响应表或者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注明。
2.3.5.5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包括 * 套电子版响应文件和 * 套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 * 套和副本 * 套,每套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 * 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按要求装订。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制作、装订和密封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无效。
2.3.6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 (略) (略) 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报价无效。
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 (略) 分、 (略) 分、 (略) 分组成:
2.3.6. (略) 分
(1)首轮报价 * 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
(5)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 * 览表;
(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 * 览表;
(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8)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9)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 *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 *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 )财务状况;
( * )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者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
2.3.6.4技术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 (略) 分。
① (略) 文件要求相 * 致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
a.技术方案;
b.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c.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 (略) 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d.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略) 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 (略) 文件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填写清楚, (略) 偏离的具体参数。招标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 (略) 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
②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 * 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③投 (略) 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 * 切产 (略) 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 (略) 承担。
(2)技术文件组成
①货物技术参数;
②技术偏离表;
③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a.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b.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c.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
d.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2.3.6.5电子版响应文件
(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 * 致。
(2)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文件格式须为PDF、DOC或XLS。
(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 (略) 分,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2.3.7 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
2.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
(1)保证金金额:详见前附表。
(2)保证金缴纳形式: (略) 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磋商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收取人:详见前附表。
(5) (略) :详见前附表。
(6)账号:详见前附表。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前附表。
(8)联系电话:详见前附表。
注: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 (略) 及账号。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的,其报价无效。
2.3.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 *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3)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时, (略) 收取的投标保 (略) 同期存款利息。
2.3.7.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发生下列情况之 *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 (略) (略) 分响应文件的;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 (略) 为的;
(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2.3.7.4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没收投标保证金后十个工作日内上缴同级国库。
2.3.7.5在磋商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4.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
(详见前附表)
2.4.1.2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报价无效。
2.4.2 相关规定
2.4.2.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报价无效。
2.4.2.2 (略) 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证明材料清单,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证 (略) 列顺序 * 并装袋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逾期无效。
2.4.2.3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报价无效。
2.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5.1.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含证明材料等)。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证明材料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1.2供 (略) 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响应文件 (略) 监督,如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政府采 (略) 门反映。
2.5.1.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前附表
2.5.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2.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商务、 (略) 分,装箱(袋)加以密封;
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 (略) 标注“请勿在 * 年 月 日 * 时 *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2.2证 (略) 分(包括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2.5.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3.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 (略) 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 (略) 分。
2.5.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 (略) (略) 分响应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4 唱价时间
唱价时间:详见前附表。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唱价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政府采 (略) 门同意后告知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唱价。
2.5.5 唱价地点
唱价地点:详见前附表。
2.6.1 唱价程序
唱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宣读唱价会议纪律;
(2)公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供应商或供应 (略) 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宣布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6)按照顺序当众唱价,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首轮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唱价记录上签字确认;
(8)唱价结束。
2.6.2 唱价
2.6.2.1唱价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 * (略)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唱价会议。届时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唱价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出具身份证、授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且必须签字,否则,责任自负。
2.6.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 (略) 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经确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经确认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及采购 (略) 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相关证据,相关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开启有争议的响应文件; (略) 理,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有争议的响应文件 (略) 理。
2.6.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价。
(1)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 (略) 。
(2)唱价内容:唱价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等《首轮报价 * 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唱价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3)违反磋商纪律的;
(4)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2.6.2.5唱价: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价和记录,唱价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6.2.6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 (略) 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略) 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6.3 磋商小组
2.6.3.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办法》、《 (略)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 *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 分之 * 。 (略) 数额标准的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 * 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 名法律专家。
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
(1)采用随机抽取 (略) 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2.6.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6.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 (略) 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2.6.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 (略) 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6.3.6磋商小组的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响应文件;
(3)编写评审报告,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4)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 (略) 为。
2.6.3.7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略) 职责;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4)发现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 (略) 为,应及时向政府采 (略) 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按照磋商文 (略) 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6)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
(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9) (略) (略) 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6.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 * 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 (略) 投标有关活动 (略) (略) 政处 (略) 罚;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2.6.4 评审程序
(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磋商小组组长;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响应性审查;
(6)澄清有关问题;
(7)磋商;
(8)最后报价;
(9)综合评分;
(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 * )编写评审报告。
2.6.5 评审
磋商小组采用综 (略) 评审。具体评审标准和细则详见第 * 章。
2.6.6 澄清
2.6.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 (略) 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磋商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 (略) 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 * 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6.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6.7.1磋商小组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6.7.2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 (略) 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 (略) 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6.8 成交公示以及成交通知书
2.6.8.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 日内通过 (略) 网站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 *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示或者发布成交公示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6.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9 报价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报价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条件;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
(3)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等于或超出融资代建管理费最高上限或者有多个报价;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唱价会议或参加唱价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
(5)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6)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或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 * 致;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8)超出经营范围报价;
(9)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 * 致;
( *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 )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 )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或指标;
( * )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 (略) 报服务不符;
( * )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磋商小组认定服务方案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 * )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
( * )供应商存在 (略) 为;
( * )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 *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
(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决定。
2.6. *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 * 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 (略) 为;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融资代建管理费最高上限;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 (略) 有供应商。
2.6. * (略) 置程序
2.6. * .1评审活动终止
(1)磋商 (略) 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略) 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 (略) 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 (略) 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 (略) 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回避。
(2)发生下列情况之 * 的,磋商小组应终止评审: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磋商小组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磋商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 (略) 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 (略) 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 (略) 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 (略) 评审。
2.6. * .2磋商小组中途更换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 *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 (略) 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 (略) 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 (略) 门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 (略) 确 (略) 评审。
2.6. * .3记名投票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6. * 违法违规情形
2.6. * .1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3)供应 (略) 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4)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 (略) 动。
2.6. *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 * 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 * 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 * 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 * .3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
(1)采购人在唱价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
(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 (略) 为。
2.6. *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供应商 (略) 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 (略) 为。
2.6. * (略) 理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 * 的, (略) 为记录名单,在 * 至 * 年内禁止参加 (略) 市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 (略) 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 (略) 协商磋商;
(6) (略) 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 * 年内累计 * 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 (略) 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 *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6. * 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 (略) 理规则
2.6. * .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 (略) 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 * 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报价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 * 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 * 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废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按 (略) 理。出现上述情形的 * 切损失均由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
2.6. * .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 (略) 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 (略) 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 (略) 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磋商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 (略) 理措施,由此产生的 * 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7.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 (略) 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2.7.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 (略) 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 (略) ,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略) 评审。
2.7.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 (略) 。
2.8.1 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1.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3)提出质疑的日期。
2.8.1.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8.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2.8.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 *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1.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 * 个工作日内 (略) 门投诉。
2.8.2 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 * 个工作日内 (略) 门投诉。
2.8.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 (略) 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 (略) 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 (略) 门管辖;
(6)同 * 投诉事 (略) (略) 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
2.8.2.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2.8.2.4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8.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 (略) 门不予受理。
3.1 评审过程
3.1.1第 * 阶段: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 (略) 分中的资格证明、投标 (略) 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1.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 (略) 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
3.1.3 第 * 阶段:响应性审查
3.1.3.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相关服务、报价、获奖业绩等,记录实质性响应、偏离等事项。
3.1.3.2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
3.1.3.3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 (略) 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 (略) 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3.1.4 竞争性磋商
(略) 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单 * 供 (略) 磋商, (略)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 * 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1.5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略) 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 (略) 分。
3.1.6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 (略) 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 (略) 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 (略) 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如下:
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3.3.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略) 分
(略) 分
(略) 分
(略) 分
(略) 分
总分值
分值
*
*
*
*
*
*
3.3.2 (略) 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低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 * ,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3.3.3 (略) 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业绩
* 分
近 * 年内( *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 (略) 占有率:每 * 份合同得2.5分,须提供合同原件。
备注1: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并将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备注2:提供虚假材料的 (略) 理。
3.3.4 (略) 分
(略) 分
( * 分)
基本分 * 分
(略) 文件基本技术参数要求,得 * 分。每有 * 项技术参数不满足,减3分。
评标时,依据医疗器械注册证和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技术白皮书等证明材料。
备注1:提供虚假材料的 (略) 理。
备注2:带“★”的参数如有 * 项不满足或是不带“★”的参数如有 * 项以上不满足, (略) 理。
3.3.5 (略) 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略) 分
(满分 * 分)
投标文件制作
(4分)
标书制作及订装是否规范完整,内容是否完整详实、叙述清楚、无明显错漏。 (略) 成员综合评审后在0-4之间酌情打分。
售后服务安排(6分)
所投产品在 (略) 境内有相应的维修机构,出 (略) 家或国内总代公章的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得 3分。 (略) 技术培训;故障维修响应时间≦ * 小时, (略) 进行服务≦ * 小时, (略) 根据投标人的承诺情况在0-3分之间酌情打分。
品牌信誉
( * 分)
(略) 占有率、品牌信誉度,产品的性能、技术成熟度,产品的备品备 (略) 综合评价,酌情打分。 (略) 综合评审后酌情打分。
优:6- * ;良:4-6分;差:0-4分。
3.3. (略) 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略) 分
* 分
技术培训体系
(2分)
提供招标人的工程技术人员到售后服务机构的培训 (略) 集中培训,2人。投标人承诺并加盖公章。(2分);
质保期(3分)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1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 年递增1.5分,最高得3分。 (略) 家或国内总代保修证明原件。
认证证书(5分)
(1)具有ISO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具有ISO * 1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具有ISO * 5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4)具有CE认证证书,得1分;
(5)具有FDA认证证书,得1分。
开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鲜章)的证书复印件并将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2.5.2价格扣除
3.2.5.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略) 、工 (略) (财库〔 *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计算方法是:最终报价=最后报价× * %,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5.2.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评审结果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注: (略) 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 * 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略) 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1.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 签订的合同以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1.3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 (略) 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 (略) 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略) 理。
4.1.4 成交供应商 (略) 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 (略) 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4.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 (略) 门备案。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政府 (略) 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 * 年内,经采购人 (略) 门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融资金额的 * %,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 (略) 将损害 (略) 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 * 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的要求。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 (略) 门对服 (略) 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交供 (略) 责任。
* 方(采购人): (略)
* 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 、 * 双方就 (略) 省 (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次(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 *** )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 、合同文件
(略) 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 (略) 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 * )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 * )中标通知书
( * )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 * )中标人投标文件
( * )招标文件
( * )本合同附件
同 * 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 、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 * 致。
* 、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略) 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 * 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
* 、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 、付款途径
□ * 方支付
*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生效后, * 方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剩余5%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质量问题 * 日内 * 次性无息付清。
* 、交货安装
1、交货与安装时间:签订合同后 * 日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 * * 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 * 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 * 方承担;因质量问题 * 方拒收的,风险由 * 方承担。
* 、质量
* 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 (略) 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 、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 (略) 门的 (略) ,国家 (略) 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十、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由招标人指定。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 方承担。
十 * 、知识产权
* 方应保证 * 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 (略) 分时,免受第 * 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 * 、验收
1、货物运达 * 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 * * 双方 * 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 * 方应在发现后向 * 方提出书面异议, * 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7 (略) 理。 * 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 * 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 * 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 * 、售后服务
1、 (略) 文件、投标文件及 * 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 * 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
十 * 、违约条款
1、 * 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3% 支付违约金。
2、 (略) 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3% 向 * 方支付违约金。
3、 * (略) 合同,并经另 * 方提示后 * (略) 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因 * 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 (略) 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日内, (略) 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 (略) 理。
十 * 、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 * 方不能及 (略) 合同的, (略) 代理机构及另 * 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略) 分 (略) 、 (略) 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 *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1方式解决:
1、提交 (略) (略) 仲裁;
2、向 (略) 市 (略) 诉讼。
十 *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 (略) 门备案。
十 * 、合同保存
本合同 * 式 * 份, * 方 * 份, * 方 * 份,采购代理机构 * 份。
十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 方: *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略) :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后 * 日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5.3.1 (略) 后,招标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 (略) 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招标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5.3.2 货物 (略) 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 (略) 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 * 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 * 。
5.4.1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 * 个月, (略) (略) 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 (略) 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5.4.2 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 (略) 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 * 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 (略) 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同时保留通过 (略) 索赔的权利。
5.5.1 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1个月至少 * 次上门回访、检修。
5.5.2 (略) 人通知3小时作出响应,5小 (略) ,8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5.5.3 (略) 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第 * 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1.1 (略) 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6.1.2 (略) 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即交钥匙工程,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检测、税费、验收、保修、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 切费用。
6.1.3 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投标人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
6.1.4 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 (略) 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当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 (略) 业标准等不 * 致时,应以国 (略) 业标准等为准。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要求
数量
单位
1
电动病床
参数详见下文
2
套
设备 * :翻身称重电动病床1套
* .总体要求
1.整床尺寸: * × *** mm或相当;床面尺寸: * mm或相当;整体护栏总长度: * mm± * mm或相当;
2.床体+整体底座;底座装饰盖采用ABS整体吸塑工艺,床体静态最大载重≥ * kg,床体动态最大载重≥ * kg;
* . 功能:
1. * 直线电机全自动实现各种体位,背部升降:≥0- * °±2°,腿部升降:≥0- * °±2°,床板左右侧翻: ≥0- * °±3°,整床前后倾斜: ≥0- * °±2°,床面高度调节:≥ * mm;
2. 辅助翻身功能;
3. 精确称重:动态称重模式, * kg以内精确度达±0.1kg;
4. 手动CPR功能:
5. * 键式电动CPR
6. * 键式心脏椅体位:
7. * 键式垂头仰卧:
1. 直线电机采用国际品牌;
2. 液晶护士总控器,含电子角度显示,具备按键锁定功能,称重显示屏独立安 (略) ;
3. 侧护栏控制器,头部护栏两侧均设置体位控制器,可由护士总控器关闭操作权限,避免误操作;
4. 床头尾板(高低搭配),采用PE原材料整体 * 次吹塑成型;
5. 全包围 * 护栏,符合欧盟安全标准
6. * 寸双面中控轮;左右刹车脚踏两个, * 脚制动,双边抓地;内置全封闭自润滑轴承,防水、防异物卷入,不生锈;轮面采用耐磨材料,静音耐磨;
7. 整床床板采用X-ray无损透射材料;
1. (略) 件 * %高精度焊接工艺
2. (略) 理内外防锈;
* .标准配置:
1. 床体 * 角配防撞轮;
2. 床体 * 角配 * 个输液架插座;
3. 床体两侧配 * 个可移动引流袋挂钩;
4. 床体两侧与床尾共设置 * 个床垫防滑筋;
5. 床头设置两个助力棒插座;
6. 配置床底灯
7. 配置后备电源(UPS)
腹部自延位减压;背部床板采用 * 角变量自延位结构。
设备 * :称重电动病床1套
* . 总体要求
1.整床尺寸: * × *** mm或相当;床面尺寸: * mm或相当;
2.床体+整体底座;底座装饰盖采用ABS整体吸塑工艺,床体静态最大载重≥ * kg,床体动态最大载重≥ * kg;
* .功能与技术要求:
3. * 直线电机全自动实现各种体位,背部升降:≥0- * °,腿部升降:≥0- * ,整床前后倾斜: ≥0- * °±2°,床面高度调节:≥ * mm;
4.背部X光拍片:适用于DR扫描设备;
5.精确称重:动态称重模式, * kg以内精确度达±0.1kg;
6. 手动CPR功能;
7. * 键式电动CPR;
8. (略) 件 * %高精度焊接机器人集群焊接工艺
9. (略) 理内外防锈;
* .整床床板采用X-ray无损透射材料;
* . 直线电机采用国际品牌;
* .液晶护士总控器,含电子角度显示,具备按键锁定功能,称重显示屏独立安 (略) ;
* .侧护栏控制器,头部护栏外侧设置体位控制器,可由护士总控器关闭操作权限,避免误操作;
* .床头尾板,采用PE原材料整体 * 次吹塑成型;
* .全包围 * 护栏,符合欧盟安全标准
* . * 寸双面中控轮;左右刹车脚踏两个, * 脚制动;内置全封闭自润滑轴承,防水、防异物卷入,不生锈;轮面采用耐磨材料,静音耐磨;
* .标准配置:
* . 床头设置两个助力棒插座;
* .配置床底灯;
* .配置后备电源(UPS);
* . 床体 * 角配防撞轮;
* . 床体 * 角配 * 个输液架插座;
* .床体两侧配 * 个可移动引流袋;
* .整床设置 * 个床垫防滑筋;
* .其他优势:供应商说明
【正(副)本】
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日期: * 〇 年 月 日
注:本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 份,副本 * 份,每本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商务、 (略) 分。
7.1 (略) 分
(略) 分目录
1、开标 * 览表(见附件1);
2、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附件1:
首轮报价 * 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小写: (元),大写:
交货期
质保期
磋商文件认同程度
完全认同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4
5
6
7
8
…
总 价
(元)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常用耗材和附件的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2
3
4
5
6
7
8
…
总 价
(元)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7.2 (略) 分
(略) 分目录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投标函(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4、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见附件6);
5、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 * 览表(见附件7);
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 * 览表(见附件8);
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9);
8、联合投标协议书(见附件 * );
9、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 );
*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见附件 * );
*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见附件 * );
* 、财务状况(见附件 * );
* 、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见附件 * );
* 、企业近 (略) 在地或企业注册地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 * );
*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件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 、诚信投标,材料真实。 (略) (略) 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 (略)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略)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规定条件。
* 、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 、不捏造事实或借用 (略) 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 、若中标后, (略) 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略) 结果的合同或协议; (略) 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 (略) 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 (略) 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 (略) 市政府 (略) 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略) 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信 (略) 址为www.credi *** 或www.ccg *** 。
附件4:
投标函
(招标人) :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略) 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 (略) 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 (略) 文件和投标文 (略) 合同。
4、 (略) 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 (略) 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日。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 * 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人)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略) 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 (略) 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 。被授 (略) 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 年 月 日签章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性 别: 年 龄: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备品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名称
生产企业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备注
注: (略) 列内容,不包含在总报价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 * 览表
项目名称:
姓 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劳动合同编号
备注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 (略) 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 * 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设备或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通知书
合同
验收
报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者说明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 方:
* 方:
……
联合体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的招标 (略) 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联合体各方 * 致决定,以 (略) 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 、在本次投标过程中, (略) (略) 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以及响应等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 (略) (略) (略) 义务, (略) 人承担连带责任。
* 、 (略) 而提供的产品和 (略) 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服务支持。
* 、本次联合投标中,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 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 、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 、 (略) 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 (略) 修改或者撤销。
* 、本协议共 份,联合体各方各持 份,并作为投 (略) 分。
* 方单位(公章): * 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 :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 与 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 (略) 签署的 (略) 理与之有关的 * 切事务, 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
特此委托。
联合体 * 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合体 * 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 (略) 、 (略) 、国家 (略) 、 (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 *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略)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 :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 :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略) )
附件 * :
财务状况
提供近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 表 * 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略) 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 (略) 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附件 * :
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营 (略) 得税的凭据。
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 (略) 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段 (略) 会保险的凭据( (略) 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 (略) 会保险的凭据。
3、依法免税或 (略)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略) 会保障资金。
附件 * :
企业近 (略) 在地或企业注册地 (略) 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格式自拟。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符合要求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4)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
(6)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分布情况;
(7)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8)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注:①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②评标办法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要求根据评标办法自拟。
7.3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目录
1、货物技术参数(见附件 * );
2、技术偏离表(见附件 * );
3、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附件 * :
货物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1
2
3
4
5
…
附件 * :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
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注: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 * 章 (略)
2.2 磋商文件
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2.6 唱价、磋商、推荐预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2.7 纪律和监督
2.8 质疑与投诉
第 * 章 评审办法
第 * 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1 签订合同
4.2 追加合同金额
4.3 质量与验收
4.4 合同主要条款
5.1 交货期
5.2 交货地点
5.3 验收
5.4 质量保证期
5.5 售后服务
6.1 项目说明
6.2 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