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0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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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
- 提交人:
- 办理状态:提交
- 提交节点:2024-08-12 17:05:55
- 提交用时:0天0小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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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办理状态:同意
- 办理时间:2024-08-12 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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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领导
- 办理状态:同意
- 办理时间:2024-08-12 17:15:51
- 办理用时:0天0小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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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JXCG2024G017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60B-*-*-9 |
信息来源 | (略) (略) 休宁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略) 休宁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8-12 17:16:13 | 浏览次数 | 0 |
项目概况
2024-2027年休宁县城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略) 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XCG2024G017
项目名称:2024-2027年休宁县城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17.*元/年(第一包:1052.*元/年,第二包:365.*元/年)
最高限价:1417.*元/年(第一包:1052.*元/年,第二包:365.*元/年)
采购需求:第一包为休宁县城区主次干道及尧舜、燕窝板块区域进 (略) 环卫保洁服务工作。第二包为休宁县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区公厕进行日常环卫保洁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2日9点00分至2024年9月2日8点30分
地点: (略) (略) (略) (略) (略) 交易系统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同时请 (略) 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需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登录 (略) (略) (略) 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 (略) (略) (略) 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两个包
5.项目地点: (略) 休宁县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7.投标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请各投标人自行办理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0559-*,地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技术支持电话:*、0559-*),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②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略) (略) (略) 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③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若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的,投标人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密)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略) 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略) 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休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局(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休宁 (略) 4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屯溪 (略) 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9-*
附件: 采购需求征询.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采购需求征询-附件二.pdf
附件: 采购公告.pdf
附件: 采购需求.pdf
附件: 采购需求征询-附件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