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来县隆江镇金交 (略) 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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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惠来县隆江镇金交 (略) 建筑用花岗岩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惠来县隆江镇金交椅村 |
建设单位 | (略) 惠来县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约300亩),其 (略) 占地面积为#平方米,表土场占地面积#平方米,矿 (略) 占地面积#平方米,本项目花岗岩矿石经爆破后,产生约#m3的花岗岩矿石,运至矿 (略) ,加工成各种规格的碎石及石粉。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