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10天,报告表项目为3天
公示日期: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 (略) 66 (略) 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春城际 (略) 扩建项目 | (略) (略) (略) 8299号 | 长春城际 (略) | 吉林省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