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略) 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略) 采取询价方式, (略) 劳务外服务项目进行第二次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况 (一)询价项目: (略) 劳务外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清流县; (三)项目最高限价:按人员工资的12%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报价地点: (略) 三楼办公室; (五)项目要求:服务项目包含派驻人员劳动人事、工资福利、雇主责任险、团体险等,其中雇主责任险和团体险总保额应达*元及以上,医疗费达*元及以上,并支付误工、住院津贴等; (六)项目期限:一年。 二、参加本项目的邀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一)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须将相关资料及报价单放置信封内密封,信封密封口处加盖公章; (三)投标单位委托相关人员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报价相同情况下资质高者具有优先权;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报名时间 (一)项目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8日, (略) 办公室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二)报价相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9:30前,逾期报名和递交报价文件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四、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10:00整。 五、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六、询价资料邮寄地点: (略) 三楼办公室(清流县龙 (略) 155号清流汽车站三楼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七、关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郁先生 联系电话:0598-* 附件: (略) 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招标报价单.docx (略) (略) 2024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