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 (略) 巫溪县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22]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溪县上磺镇寨沟水库、双阳乡阳板溪、徐家镇铜罐沟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新建生态缓冲带(水域)3796m2;新建人工湿地 404.3m2,新建生态拦截沟1684m2;
二标段:新建拦河坝(滚水坝)一座,长度37m;新建土明渠一条,长度76.6m;新建箱涵54.2m;新建进场检修道540m2;新建取水泵房一座,面积为43.94m2;新建沉砂池一座;新建2#拦水堰,长度21.9m;新建生态缓冲带(水域)6321m2;
三标段:新建化粪池及配套管网155套,每套含6m3化粪池一座、管网50m、移动式抽水泵一台;新建隔离防护网3500m;新建防撞护栏700m;安装标识标牌38 块。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252.8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一标段约590.03万元;二标段约787.76万元;三标段约491.6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图所示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2.7 其他:一个投标人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所投标段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略) 大 (略) |
地址: | (略) 巫溪县春申大道88号 | 地址: | (略) 巫溪县文景路68号 |
联系人: | 肖老师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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