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次)答疑澄清公告(二次)
1. 项目编号:SDGP**
进场交易编号:TS-GC-*-01
2.项目名称:泰山区2024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次)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16日
4.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4.1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原内容: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名单。更正为: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2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原内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更正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3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原内容: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时须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的45%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更正为: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策,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将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的45%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并提供《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4.4删除评标办法附件B:废标条件中“B1.9技术标中未编制含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和渣土车运输管控措施,使用国三及以上或新 (略) 移动机械等污染控制措施的”
4.5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贯彻鲁政发[2018]17号文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加强施工扬尘防 (略) 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的通知》的规定
4.6业绩类似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改造类施工项目
4.7发布公告的媒介更正为: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4.8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安全)内容编制的通知》(泰建字〔2021〕9号)要求:投标人必须依据按照工程建设规模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足额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员,且证书上标明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将人员信息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并在施工中严格落实项目专职安全员制度。
4.9付款方式更正为: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款额的30%,施工期间完成合同价款的50%后支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已完工程量计算价款的80%,余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次付款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已完工程量计算价款的80%,工程竣工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后付至已完工程量计算价款的85%,提报审计结算完成后付至定案值的97%,余款在保修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以上款项由招标人支付。
4.10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6月14日9时00分
具体澄清答疑内容详见答疑后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下载最新版答疑后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按照最新答疑后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因投标 (略) 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泰山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东岳大街16号
联 系 人:孔科长
电 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岳 (略)
地 址: (略) 泰 (略) 25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