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裕民分区集中供热设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3年2月,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湖南 (略) 承担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裕民分区集中供热设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裕民分区集中供热设施扩建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塔城地区裕民县。
项目概要:在现状91MW锅炉房西侧扩建1台91MW锅炉,新建锅炉房其占地面积1197m2,建筑面积2591m2,新建脱硫辅助用房其占地面积847m2,建筑面积1517m2,同时配置相应的鼓引风机、Scr脱硝设备、布袋除尘器、脱硫塔等设备及其设备基础,延长水平皮带,拆除现状91MW锅炉西侧除渣间。将现有的砖烟囱进行拆除,新建一座上口直径3.6m,高度为80m钢筋混凝土烟囱。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向春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湖南 (略)
环评单位联系人:颜帅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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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