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 (略) 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 (略) 预包装小食品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20 (略) 预包装小食品类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公开竞价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提供预包装小食品类,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年(含税)。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 |
1 | 银耳羹 | 约100克 | 碗 | 0.71 |
2 | 绿豆爽 | 约100克 | 碗 | 0.71 |
3 | 红豆薏米 | 约100克 | 碗 | 0.71 |
4 | 桂圆莲子 | 约100克 | 碗 | 0.71 |
5 | 龟苓膏 | 约70克 | 个 | 0.73 |
6 | 秋梨枇杷膏 | 约70克 | 个 | 0.73 |
7 | 苏打饼干(海苔味、芝麻味、五谷味) | 约20克 | 包 | 0.37 |
8 | 苏打饼干 | 约30克 | 包 | 0.51 |
9 | 夹心饼干(香蕉牛奶味,金桔柠檬味,芝士味) | 约120克 | 包 | 3.04 |
10 | 梳打饼干(五谷味、芝麻味、海苔味) | 约100克/包 | 包 | 3.04 |
11 | 水果沙琪玛(芒果味、草莓味、蔓越莓口味) | 约42克 | 包 | 0.77 |
12 | 蜂蜜小麻花 | 约15克 | 包 | 0.41 |
13 | 蜂蜜小桃酥 | 约15克 | 包 | 0.38 |
14 | 蟹香豆瓣 | 约15克 | 包 | 0.32 |
15 | 卤蛋 | 约30克 | 枚 | 1.03 |
16 | 开味榨菜丝 | 约15克 | 包 | 0.18 |
17 | 仙草丸玄米茶味 | 约100克 | 杯 | 1.88 |
18 | 仙草丸原味 | 约100克 | 杯 | 1.88 |
19 | 仙草丸茉莉清茶味 | 约100克 | 杯 | 1.88 |
20 | 仙草饮原味 | 约400克 | 瓶 | 3.09 |
21 | 仙草饮茉莉龙井味 | 约400克 | 瓶 | 3.09 |
22 | 仙草白桃乌龙味 | 约400克 | 瓶 | 3.09 |
23 | 养生甜品吸吸酸梅汤味 | 约180克 | 袋 | 2.14 |
24 | 养生甜品吸吸小吊梨汤味 | 约180克 | 袋 | 2.14 |
25 | 养生甜品粥类香芋紫米味 | 约180克 | 袋 | 2.14 |
26 | 仙草饮红豆味 | 约276克 | 杯 | 2.74 |
27 | 仙草饮紫米味 | 约276克 | 杯 | 2.74 |
28 | 金丝蜜枣 | 约15克 | 包 | 0.43 |
29 | 红枣片 | 约15克 | 包 | 0.43 |
30 | 云食袋淮盐花生 | 约15克 | 包 | 0.34 |
31 | 淮盐花生 | 约15克 | 包 | 0.43 |
32 | 素肉(鸡汁味、香辣味、烧烤味) | 约10克 | 包 | 0.28 |
33 | 乳酸菌 | 约100ML | 杯 | 0.77 |
34 | 素烧玉米(原味) | 约20克 | 包 | 0.55 |
35 | 素烧玉米(芝士味) | 约20克 | 包 | 0.55 |
36 | 素烧玉米(蜂蜜黄油味) | 约20克 | 包 | 0.55 |
37 | 苏打饼干(原味、芝麻味、鲜葱味、黑麦原味、高纤) | 约13克 | 包 | 0.34 |
38 | 黄油葱香饼干 | 约52克 | 包 | 1.03 |
39 | 夹心饼干(巧克力牛奶味,榛子味) | 约54克 | 包 | 1.24 |
40 | 瓜子仁(蟹黄、酱汁牛肉、肉松味) | 约13克 | 包 | 0.4 |
41 | 青豌豆(原味、蟹黄、蒜香、酱汁牛肉味) | 约15克 | 包 | 0.38 |
42 | 综合果仁 | 约30克 | 包 | 0.94 |
43 | 小米锅巴 | 约19克 | 包 | 0.31 |
注:1、以上均为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竞价报价方式采用采用折扣率报价,竞价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竞价折扣率≤100%,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竞价折扣率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竞价折扣率计算报价。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最高不含税单价*(1+税率)*97.5%。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预包装小食品类 | 揭阳潮汕 (略) (略) 交界 (略)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 (略) 或采购人于本文件 (略) 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 (略) 的授权。(注意: (略)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政府部门备案资料。(注意:须提供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 (略) 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 (略) 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 (略) 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 (略) ,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 (略) 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供应商必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2年9月1至今(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 (略) 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4】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 (略) ”,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5.1 采购人:广州 (略) 揭阳分公司
地址: (略) 空港经济区登岗镇揭阳潮汕 (略) (略) 交界处航空配餐楼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女士,0663-*
邮箱:*@*sair.com
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 (略)
地址: (略) (略) 272号南航贸易结算楼80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童小姐,020-*
6、澄清、异议、 (略) 径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 (略) 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略) 272号南航贸易结算楼8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童小姐,020-*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 (略) 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 (略) 白 (略) 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 (略) 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