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WG2023-23 | 宗地总面积: | 10666.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金平工业园区现代产业集聚区西片区T地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3.500≤ 并且 ≤4.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0666.95 | ||||||
投资强度: | 9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3|*BA0060 | ||
起始价: | 1232万元 | 加价幅度: | 37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 ||||
备注: 1.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2.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1/M2) 3.实用地面积:10666.95平方米(16.000亩) 4.3.5≤容积率≤4.0,37334.33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42667.80平方米; 5.建筑密度≥30%; 6.绿地率≤20%; 7.建(构)筑物海拔限高≤80米; 8. 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规模不得小于相应括号内的建筑面积数值(单位为平方 米):配电房(20); 9.建设 (略) 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海 (略) 控制指标可按照工程总平面图中审定的绿地率,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汕自然资发〔2022〕15号)优化调整; 10.绿色建筑标准按《关于印发》(汕住建通〔2021〕24号)的通 知执行;装配式建筑要求应符合相关文件、法规和技术规定。 11.投建产业门类应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新材料类”的现代产业项目,地块使用及管理应符合 《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12.土地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3.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须为金平区发改部门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新材料类”现代产业项目的项目单位。 最高报价人应提交: (略) 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竞买人取得现代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新材料类”批 准认定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09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ortal/#/*/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9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 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TPBidder)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WG2023-23 号地块:2023年11月29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13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汕头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签订《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 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就有关项目监管要求、包括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建设规模、股权变更约束、 建设期限、建设项目进度及其履约保证、项目用地退出机制、项目基建工程税收在金平区缴纳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作出承诺。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持监管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出让合同签订 (略) 自然资 源局金平分局承办。 (五)受让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按要求缴交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 市金平区税务局指定账户。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 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受让人逾期交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已缴纳的定 金不予退还。 (六)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按“净地”标准交付竞得人使 用。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金平区政府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 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 竞得人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建设用地和按产业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 (七)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投产。 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 (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门类的项目,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 (略) 场网站http://**》、《 (略) 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 http://**/zwgknew/zdlyxxgk/tdsc/crgg/》、《 (略) 政府门户网站网站http://** gov.cn/zrzyj/》、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ortal/#/*/index)进行公告。 (十)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3280/ 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注 册完毕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 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 系 人:马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4)*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开户账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