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进行招租,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官方网站及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有权对外发布招租信息,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标的资产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招租公告,并对招租公告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交易不对意向承租方设置限制竞争的歧视性条件,我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5)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招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招租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承租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交易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招租公告及交易凭证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招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联交所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本次招租活动的相关方或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招租不动产名称 | 嘉定区伊宁路2000号 | 权利人名称 | 上海久事 (略) |
权证编号 | 沪(2018)嘉字不动产权第*号 | 权证类型 | 产权 |
用途 | 体育 | 权证面积(㎡) | *.62 |
权证地址 | 嘉定区伊宁路2000号 | 实际地址 | 嘉定区伊宁路2000号 |
出租方名称 | 上海久事 (略) | |||||||||||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 |||||||||||
受委托进行招租活动 | 否 |
招租条件 | ||||
出租底价 | *元/年 | |||
租赁面积(㎡) | * | |||
租金调整方式 | 涉及 | |||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 第二年在第一年基础上递增5%。 | |||
免租期 | 无 | |||
租赁用途 | 其他 | |||
租赁用途说明 | 1、本项目业态仅限车辆堆场(储备车辆),且不接受转租,也不允许承租方将招租资产以对外经营停车场或任何形式进行经营及收费,须自营。 2、承租方不允许在本项目场地内停放出租方未经批准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违法改装车辆、来路不明车辆等。停放前须向出租方与相关监管部门书面报备,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入场停放。 3、本项目不动产权证记载土地用途为体育,承租方承租后若需办理营业执照、施工许可、消防验收、行业许可、市政排放等证照办理事项,相应风险及成本需自行承担,出租方仅做配合,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补偿等责任。 |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是 | |||
装修改造说明 | 装修改造仅限必要的因安全管理所需的技防设施设置,且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 |||
是否可转租 | 否 | |||
承租方需承担的其他费用 | 物业管理费 | 无物业管理费 | ||
水电气热等费用 | 出租方代付后由承租方承担 | |||
押金及租金支付要求 | 是否支付押金 | 是 ,具体为:付六押三,押金为*元/月,共计*元。 | ||
押金交纳时间 | 承租方于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押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租金支付要求 | 其他 :半年一付,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
其他说明事项 | ||||
抵押情况 | 不存在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 |||
房屋状态 | 本标的房屋尚在租赁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方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2、本次招租以双方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确认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3、资产概况:本项目资产为场地P1、P2、P3、P6、P8、P14、P16、P17及E看台广场等各部位部分区域,具体出租面积详见公示附件(场地交接单),如需现场踏勘,请联系本公告项目联系人。本项目招租面积为权证宗地面积区域内部分面积,非证载建筑面积。后续交接时,如实测面积不足本次招租面积的,出租方可按公告约定的招租面积补足差额部分。意向承租方报名视为已知晓并接受上述情况,承租后若因面积差异等原因产生任何风险与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本项目公告期满后,为确保项目进度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出租方将在收到联交所出具的《意向承租方资格反馈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所有意向承租方及其递交材料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确认意见。 5、本项目出租方与原租户的租期到2023年12月31日结束。本项目最晚交房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资产以现状进行交付。 (1)如本项目最终竞价成交的,原租户在本项目竞价过程中享有优先承租权。现场地由原租户使用中。行权要求: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价格条件下行使优先承租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价格条件下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租户,视为放弃承租和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2)如最终承租方非原租户的,该承租方须充分了解本项目需腾退场地及相关风险,一经报名视作自愿接受所有风险。出租方将负责落实场地腾退工作,场地腾退工作完成后,该承租方应与出租方共同进行核实确认,如无异议后则双方签署《租赁合同》。该承租方须同意按本项目场地腾退后的现状接收场地,并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交付之日起计租期。 6、在收到《竞价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须支付缔约保证金*元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缔约保证金为本项目公告披露的押金金额,双方在《租赁合同》签署后,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缔约保证金即直接转为《租赁合同》押金。 7、本项目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的形式。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首六个月租金。 8、承租方承租本项目后,如实际租赁面积超出挂牌租赁面积的,双方可另行约定。 | |||
意向承租方范围 | 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人民币,成立年限不低于10年,实缴资本不低于50万人民币。(以上信息以营业执照为准,实缴资本以“全国企业信用查询系统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的数据为准) 5、意向承租方不得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报名时须提供信息公示报告。(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报告为准:http://**.cn) 6、特别申明:因本项目中招租面积体量庞大,且本项目将涉及上海F1赛事举办中各类突发情况及上海F1赛车场在国际赛车行业声誉。故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先行与项目属地政府(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进行报备,以确保意向承租方租赁期间具备对于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与解决能力。 意向承租方须先行向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提报承租意向,报名须提供“ (略) 嘉定区安亭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反馈函。 7、意向承租方报名须提交《 (略) 嘉定区伊宁路2000号(部分区域-2)2年租赁权项目承诺书》、《租赁合同》、《场地交接单》(附件一) 、《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协议书》(附件二)以及《廉洁协议》(附件三) 并盖章,详见公示附件。 | |||
其他说明 | 本项目保证金不接受委托代付、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举牌。 | |||
招租流程 | 1. 本项目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04日 - 2023年12月15日 2. 交易流程 2.1 参与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内至本网站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账号后进入“我要报名”,填写“意向承租申请”并上传相应材料;同时,按照公告要求在本项目挂牌期满前交纳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递交受让申请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申请意向承租资格。 2.2 参与交易 2.2.1 信息发布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招租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承租方应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承租价格。 2.2.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下方式确定承租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有优先权)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前需详细了解并确认竞价方案的内容。 2.3完成交易 报价/竞价完成后,联交所向交易各方发送结果通知,并在收取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证明。 租赁双方应及时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证明内容签订租赁合同。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承租方 | |||
交易服务费 | 按照首年首月租金成交价格的 0.5 倍收取。 | |||
保证金事项 | 1.交纳金额:2,900,000.00元 2.交纳时间: 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满日前交纳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实际以联交所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 3.交纳方式:线上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结算账户 4.退还方式:(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的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全额返还;(2)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完成后及时全额返还;(3)如出租方未确认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未被确认资格后的1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为保护租赁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有效材料经联交所确认,且已经交纳保证金的,即获得交易资格,意向承租方需遵守联交所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规则,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联交所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4)竞价期内,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6)其他依据联交所有关保证金的规则有权扣除保证金的情形。 |
信息披露期 | 10个工作日 |
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3.3租赁合同模板(P1P2P3P6P8P14P16P17及E看台广场区域等)1101.docx | ||||
2 | 3.4场地交接单(附件一).docx | ||||
3 | 3.5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协议书(附件二).doc | ||||
4 | 3.6廉洁协议(附件三).docx | ||||
5 | 嘉定区伊宁路2000号(部分区域-2)项目承诺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