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民政局2024年8月至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略) 精 (略) 工程设计 | 完成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及智能化工程、 (略) 及附属工程、景观绿化、管线综合等)的设计和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规划方案报审及调整、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现场服务与技术交底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建筑、结构、暖通、人防、水电、室内外装饰、配套项目、附属工程(如绿色建筑设计、室外工程、室外给排水及消防联动工程、电梯、太阳能、支护设计、充电设施、院区安防、智能化系统、景观绿化)等该项目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方案论证期间、预算评审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 91 | 2024年08月 |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民政局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