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祥云县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祥人社〔2024〕21号)等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祥云县2024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主要依据《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3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地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矿山冶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测绘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9号)等文件组织实施。如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国家或省、州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必须是我县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中央或省州直属驻祥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申请评审的,需由中央或省州驻祥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申报评审。
申报人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晋升评审。同年度内,同时向两个及以上评委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其推荐申报资格。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范围
地震工程、机电工程、矿山冶金工程、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工程、林业工程、地质测绘工程、建材工程、建筑工程等专业。
三、推荐评审要求
(一)全县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需在空缺的岗位内推荐评审(其中参加特殊人才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先行申报评审)。单位空岗情况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
(二)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需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四)因工作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
四、推荐审核程序
(一)个人诚信申报
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
1.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用人单位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申报人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年度考核情况等。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述职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到参会人员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方可推荐上报。述职推荐情况(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须在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清楚。
2.用人单位严格审核材料。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本年度参加评审的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和填写内容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在申报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3.严格落实公示制度。用人单位要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需将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公示情况等,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未经审核推荐和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的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四)人社部门审核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受理及评审时间
(一)受理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工作日)。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业务人员统一报送,各乡镇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请经办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祥云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325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陈艳萍*。
(二)评审时间:2024年7月。
六、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统一使用A3纸双面填写,打印后中缝装订。请严格按照说明填写,粘贴本人近期照片,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相关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
2.其余材料按照祥云县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提供各1份;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125.jpg)。
(二)其他要求
1.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符合相应条件的,在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时,可直接按对应专业职称资格进行申报。
2.对参与政府重点工作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倾斜。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乡村振兴、洱海保护等政府重点工作期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优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参与重点工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因表现突出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可视同为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
3.做好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8号)文件精神,全面贯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参加相应专业领域的职称申报评审。
4.申报人从业年限及履职年限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人事关系合同认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申报人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认定)。
附件:1.祥云县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2024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5.大理州2024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及公示情况报告表
??????????????????????????????????????????????????????????????????祥云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