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83-*(传真)、0883-* 。电子信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临翔区玉带路202号。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县山河沙、石加工建设项目 | 云县爱华镇河湾村委会马家庄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0°5"58.060",北纬 24°27"59.783″) | (略) | (略) (略) | 项目占地面积为9404.49m2,建设主要建成一条150万t/a(100万m3/a)水洗沙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场、破碎加工区、洗沙区、成品堆放场、办公区以及供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37.4(万元),环保投资占13.74%。 | 施工期 1、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砂石堆场在露天堆放时,应对其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起到抑尘的效果;对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盖篷布。 (2)避免在起风的情况下装卸易起尘物料。 (3)对工地附近的道路环境实行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4)脚手架拆除前,先将水平网内、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避免扬尘。 (5)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物料遗撒或产生扬尘。 (6)施工场地四周建2m高的围墙,在结构施工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外部应用密目网围挡,可有效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接触粉尘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具,防止粉尘对施工人员健康的危害。 (8)运沙、石、水泥等的车辆载货限高和加盖篷布,防止沿途洒落、产生扬尘。 (9)应选用车况较好的车辆,以避免因车辆本身振动而造成土方或物料散落地面,从而产生扬尘污染。 (10)运输时间选择车流、人流较少的时间。 (11)运输材料进出口应安排专人经常清扫和洒水降尘。 (12)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维护和保养,经常检查汽车的密封元件及进排气是否工作正常,以减少汽、柴油的泄漏,保证排气系统畅通,并使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的排放。 2、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已建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置,不外排;施工废水通过厂区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及绿化用水,不外排。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检修与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运输车辆等进出场地应限速、禁鸣;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规范操作施工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施工阶段均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禁止进行施工作业。 (3)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根据周围环境条件,将产噪设备布置于项目区中部,增加噪声源与敏感点的距离。 (4)降低人为噪声,机械设备、模板、支架等在装卸过程中,应避免碰撞,以减少噪声的产生;不用哨子指挥作业。 (5)为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场地四周建2m高的围墙,并在施工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外部也应采取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减少交通噪声,进出车辆和经过敏感点的车辆应限速、禁鸣。 (7)对施工人员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按规定,施工人员连续接触噪声不得超过8h,定时轮换岗位,在噪声源集中的施工点,施工人员须佩戴耳塞,以减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应妥善处置,减少雨水冲刷造成地表污染,并保持工区环境的洁净卫生。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建筑装修垃圾 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将不可利用的建筑装修垃圾按住建部门要求处置。 (3)土石方 挖填平衡,无弃渣产生。 运营期: 1、大气环境: 项目破碎、筛分等工序会产生粉尘,本项目生产工序在密闭车间内,每台设备进出口设置喷淋装置,各工序加水进行,产生粉尘量很少。项目在破碎、筛分工段设置洒水降尘措施,由于建筑物阻挡,项目80%扬尘沉降在厂区内收集后清运至污泥堆场暂存,同污泥一同处置。 项目堆场扬尘、装卸扬尘及道路运输扬尘经自然沉降及建筑物遮挡后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2、声环境: 在采取了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所有产噪设备同时运行的情况下,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水环境: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污分流系统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前15分钟雨水回用于生产,其余雨水经雨水沟进入北桥河;生产废水经1个三级沉淀池(容积为1500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居民清掏用作农肥使用。 4、固体废弃物: 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淀池污泥清掏至污泥堆场暂存,后外售给环保砖厂作为原料生产环保砖。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采取了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
2 | 耿马新筑水泥制品厂水泥砼制品项目 | (略) 耿马自治县孟定路两公里(耿马镇甘东社区),地理坐标:东经99度23分47.473秒,北纬23度32分58.489秒 | 耿马新筑水泥制品厂 | 云南 (略) | 项目占地5396.64m2,建设办公室、仓库、堆场等及水电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200㎡,项目建成后生产水泥砼制品6000吨/年。 | 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禁止将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清洗废水直接排入周边环境水体。 2.大气环境:搅拌机设置在半封闭的搅拌车间内,搅拌过程中加水*续加水,并且搅拌车间顶棚四周设置1套喷雾装置进行洒水降尘;水泥筒仓装卸废气经脉冲反吹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固废:(1)一般固废:不合格产品暂存在固废堆场,定期清运至当地合法渣场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暂存间,后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执行 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4、噪声: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并采取封闭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各类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合理安排时间,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其他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