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1
二、合同名称:静安区灵石社区N*单元094a-04、12、14、15、16、18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静安区灵石社区N*单元094a-04、12、14、15、16、18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 (略) 480号
联系方式:021-*
供应商(*方): (略) (略)
法定代表人:屠越栋(男)
地址: (略) 宝山 (略) 522号B座6楼
联系方式:0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静安区灵石社区N*单元094a-04、12、14、15、16、18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
数量: 1.00
单价(元): *.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静安区灵石社区N*单元094a-04、12、14、15、16、18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静安区灵石社区N*单元094a-04、12、14、15、16、18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地块全部修复施工,需提交成果资料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环保局备案意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服务标准:静安区灵石社区N*单元094a-04、12、14、15、16、18地块(上海自仪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投标响应文件
2.合同金额(元):
*.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