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04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05月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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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气象局灾后恢复重建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 滨湖新区 | (略) 气象局 | 中蓝 (略) | 该项 (略) 滨湖新区东湖大道以东、 (略) 以北园博园北门对过停车场附近,占地695.2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1.*元,占总投资的1.64%。项目新建X波段双偏振多普勒天气雷达1部,铁塔高20m。工作频率为9300~9500MHz,脉冲峰值功率2000W,最大平均功率200W,最大增益44.77dBi。 | 1、电磁污染治理措施 严格落实有关电磁辐射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及敏感保护目标电场强度、功率密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同时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噪声治理措施 该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 3、固废治理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零部件,由维修单位回收。 危险废物中废铅酸蓄电池更换后由依法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的企业运走,不在站区暂存;雷达设备维护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管理类别,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产生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