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年产1.5万吨晒醋生产线及固态发酵白酒80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
报告表拟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1.5万吨晒醋生产线及固态发酵白酒80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巴吉滩农产品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项目 总投资 | 30000万元 | 环保投资 | 147.1万元 | |
联系人 | 周笑来 | 联系电话 | * | |
施工期 污染防 治措施 | 大气污染 防治措施 | (1)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物料堆放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冲洗地面和车辆、渣士车辆密闭等防尘降尘措施,并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部门等信息,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每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覆盖而积、出入洗车洒水次数和持续时间等信息。 (2)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布)遮盖或其他表面固化措施。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防尘网(布)应当符合质量标准,不得随意弃置、填埋或者焚烧,破损时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防止造成大气污染。 (3)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水泥、商品混凝土、石灰、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
水污染 防治措施 | (1)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泼洒降尘。 (2)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及石油类,成分相对比较简单,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 |||
噪声污染 防治措施 |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对强噪声源设备设置控噪装置; (2)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组织,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3)根据各施工场所的噪声功能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尤其高噪声作业禁止夜间施工;如因工期需要在夜间施工时,应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4)施工场地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低速、禁鸣。 | |||
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措施 |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堆放场统一收集,定期由施工车辆清运至场外。 (2)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3)项目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大部分用于夯填,剩余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项目应 配套建 设的污 染防治 设施 | 类别 | 污染源 | 主要治理措施 | 备注 |
废水 | 黄水、锅底水 | 项目黄水用于蒸酒,锅底水用于保养窖池 | ||
生活污水、化验废水、软化废水、冷却废水、醋罐清洗废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化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软化废水、冷却废水、醋罐清洗废水统一由厂区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AAO+二沉池)处理 | |||
洗瓶废水 | 用于厂区绿化,冬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
废气 | 锅炉废气 | 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
原料破碎粉尘 | 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 |||
发酵及蒸酒废气 | 白酒发酵、蒸酒及酿醋工坊晒醋酿晒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扩散,露天晒场晒醋酿晒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风力无组织扩散。 | |||
污水处理站臭气 | 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臭气排放。 | |||
食堂油烟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 |||
固体 废弃物 | 一般工业固废 | 醋渣、酒糟暂存于酿造工坊临时贮存区,定期由当地养殖场收购作为饲料配料使用;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液由厂家回收处置;除尘器收尘灰回收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窖泥和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废窖泥交由附近农户作为肥料使用,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有机肥加工厂用于肥料加工。 | ||
职工生活 | 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及时清理并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加装减振垫。 | ||
其他 | 环境风险 | 项目厂区总图进行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库房按不同产品、不同种类分开设置,原辅材料、产品分区域贮存;定期检修天然气管道及锅炉,设置应急池,厂区禁止明火,加强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环境 管理 | (1)参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等相关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固废贮存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2)在项目建设时,建设单位须对厂区所有排污口按规定进行核实,明确排污口数量、位置以及排放主要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 并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对排污口进行标识; (3)设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厂内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运行台账制度,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6-*,邮箱:*@qq.com通讯地址: (略) 甘州区昆仑大道创业大厦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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