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市方案第二十二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县整改方案第十六项
反馈问题:“ (略) 未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各县(区)大量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随机抽查武都区麻池片区二期道路工程现场5辆挖掘机、铲车,没有一辆进行编码登记,管控措施存在严重漏洞”(市整改方案第二十二项)
整改时限:2023年底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减轻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
牵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为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细化整改措施,推进任务落实。1.全力开展管控区域划定工作,2020年12月30日我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明确我县城关中学以东、九鑫饭店以南、住建局以西、林草局以北区域范围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扎实推进摸排及编码登记,我县投入77760元,委托甘肃蓝 (略) 完成了城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测,建立了非道路移动车辆登记台账,截止2023年8月底共监测162台,其中烟度检测合格146台,16台不合格;针对不达标的16台机械, (略) 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对各机械所有人及单位下发了告知书,督促不达标机械进行治理,待治理后进行尾气排放复检,复检合格后机械正常上路运营。3.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县交通局督促施工单位和机械车辆使用人签订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承诺书,严禁在划定范围内使用非道路移动高排放机械,今后我县继续加大力度,将机械车辆编码登记工作拉入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对16台不达标的机械继续跟踪督查,确保管控划定区域不在出现高排放机械车辆。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整改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共5天
受理部门:县整改办
联系电话:0939-*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三楼320室
成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