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9日(4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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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马关县马白镇兴隆街社区马中路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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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20万吨酸洗石英砂改造建设项目 | 马关县都龙镇大寨村委会金竹坪村 | (略) | 云南 (略) |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马关县都龙镇大寨村委会金竹坪村(项目租用原马 (略) 选厂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8000m2,总建筑面积6107.9m2。项目租用马 (略) 场地,生产车间、办公和生活区依托场内现有设施,设置1条石英砂加工生产线(含石英砂、光伏玻璃用砂、微纳-H系列硅微砂/粉),各类石英砂(粉)年生产量为20万吨。项目包括主体工程、仓储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全年工作日为300天,项目定员30人,车间生产班制为3班制,每天工作16小时,运营期所有人员均在项目区内用餐,10人在项目区内住宿。 项目投资: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8%。 | (一)废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现场要采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降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及废弃物堆放设置在场内避风处,并采取覆盖等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在行驶至村寨等环境敏感点时,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产生量。对建筑垃圾应及时收集处理清运,开挖土方及时回填,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周边环境。 (二)废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等。 环评提出措施:在施工场地内开挖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将施工期废水收集后全部用于项目内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环评提出措施:①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应尽量统一布置在远离场界的地方,可增加主要噪声源与场界之间的距离。 ②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一些固定的、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如电锯、 切割机等单独搭建隔音棚;对移动的噪声源推土机、挖掘机等应安装高效消声器。 ③大型运输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行驶,并减少鸣笛。 ④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 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噪声值,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影响不大,并且影响随 施工的结束而消失。项目施工阶段场界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中的昼间标准,项目夜间不施工。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环评提出措施:(1)制定合理的取弃土方案,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弃渣场,严禁随意堆放和倾倒。(2)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理。(3)根据需要设置足够容量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和设施,分类存放,加强管理。(4)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渣土垃圾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5)工地出入口路面采用水泥硬化;严格要求运输车辆按标准装载,封盖严密,防止运输材料的洒落。(6)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同时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固体废物处置清理工作。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废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石英矿石原料堆场堆存厂房内,严禁露天堆放;破碎、筛分和制砂机等生产设备设置在相对密闭的车间中生产作业,破碎、筛分及制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由17m排气筒达标排放;进料口安装喷淋设施进行洒水降尘;生物质燃料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35米高的烟囱达标排放;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及时收集和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定期清掏清运,减小恶臭影响。 (二)废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酸洗废水经收集后排入药水池,回用于酸洗工序,不外排;分别在酸液储存区和酸洗车间设置事故应急池;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用于场区洒水降尘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三)噪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加强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规范设置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建设;酸液原料等废包装及废机油收集后分别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 后进行有效处置;项目草酸洗罐酸洗石英砂底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沉淀池底泥经脱水后和废包装分类收集后进行有效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集中清运处置。 三、环境风险分析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防止非正常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四、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 (略) 年产20万吨酸洗石英砂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