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 | 现公告: |
1、售标开始时间:2018年#月#日 09时00分00秒 | 1、售标开始时间:2018年#月#日 08时30分00秒 |
2、售标结束时间:2018年#月#日 16时30分00秒 | 2、售标结束时间:2018年#月#日 16时3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月#日 09时00分00秒 |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月#日 09时00分00秒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略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6-6评标室 | 4、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国华投资大厦6层606-6评标室 |
5、投标有效期:90天 | 5、投标有效期:120天 |
6、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6.2具备整套翻车机系统设计生产制造能力(营业执照有加工地址),近三略至少有2套翻车机系统设备改造业绩(提供合同文本或结算资料证明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6.3具有机电安装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6.4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体现出翻车机或装卸机械被审查字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6.5投标人应具略资信和商业信誉,略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略开具资信证明或提供能够涵盖以上情况的承诺函,提供信息如有虚假,投标无效);6.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略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提供未被列入限制准入名单的承诺函,提供信息如有虚假,投标无效)。6.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6.2投标单位具有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略至少有2套翻车机系统改造业绩,或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略至少有两套及以上翻车机系统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文本或结算资料证明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3投标人具有机电安装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安装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6.4投标人具有承装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6.5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6.6投标人应具略资信和商业信誉,略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略开具资信证明或提供能够涵盖以上情况的承诺函,提供信息如有虚假,投标无效);6.7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略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提供未被列入限制准入名单的承诺函,提供信息如有虚假,投标无效)。6.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