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计划开展“PAC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现面 (略) 场需求调查,欢迎具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调研论证。
一、项目名称: (略) PAC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 (略) PAC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报送方案时需要描述软件拟采用的主要技术框架、功能简介、相对应方案和报价,硬件拟配置的设备类型、参数、相对应方案和报价。
2、根据PACS系统全面满足各类信息化评审要求,以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5级、互联互通四级*等为建设标准,构建新一代影像 (略) ,引 (略) 成功建设经验,深度解析与重构PACS系统的应用理念,实现以评促建,依据新评审标准来实现影像诊断、影像质控、影像数据管理等内容。
3、以信息化闭环方式加以融合贯通,提升影像系统的适应性及覆盖面,最终达到检前、检中、检后一体化应用效果,实现以信息化促进影像诊断、影像质控、影像协同、患者服务等领域业务运营与管理能力的双提升。
4、要求维护期(维保期)三年。
5、系统建设要求:
5.1、软件系统必须 (略) 评审、国家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四级*等、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四级、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隐私保护的要求、数据加密传输、CA电子签名等相关要求。
5.2、建设范 (略) (略) 区。
5.3、 (略) 信创改造(国产化操作系统与数据库)。
三、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 (略) 于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前进调研方案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日下午17:30。
2、 (略) 本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需求,系统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要求。
3、 (略) 场需求调查可通过现场提交、纸质邮寄等方式完成,有意向企业请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无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所投项目具体内容(技术框架、功能简介、相对应的方案及报价)各1份,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4、 (略) 场需求调查活动仅为征集项目方案的调研论证使用,非资格预审。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5、无论征集供应商是否采用,报名人应保证所递交的材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报名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对所有自愿递交调研资料的报名人,我院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询价人: (略)
地址:福建省宁化县客家大道 (略) 楼4楼信息中心
邮编:*
电话:0598-* 联系人: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