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为具 (略) (略)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只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餐饮服务项目业绩。 |
财务要求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名,年龄≤50岁,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厨师长1名,持中式烹饪高级职业资格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须提供上述人员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