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磐吉奥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年05月15日),2021年12月24日,宁波磐 (略) 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自主验收;现将《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磐 (略)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宁波磐 (略)
编制单位:宁波磐 (略)
2021年9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潘海汝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潘海汝
项目负责人:赵琼
填表人:赵琼
建设单位:宁波磐 (略)
联系人及电话:赵琼*
建设单位地址: (略)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一路398号
编制单位宁波磐 (略)
联系人及电话:赵琼*
编制单位地址: (略)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一路398号
目录
附图
附图1:建设单位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建设单位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监测点位图
附图5:危险废物仓库实景图
附件
附件1:批复
附件2:检测报告
附件3:工况说明
附件4:其他情况说明
附表
附表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宁波磐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 ||||||||||||||||||||||||||||||||||||||||||||||||||||||||||||||||||||||||||||||||||
建设地点 | (略)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一路398号 | ||||||||||||||||||||||||||||||||||||||||||||||||||||||||||||||||||||||||||||||||||
主要产品名称 | 汽车变速箱配件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 | ||||||||||||||||||||||||||||||||||||||||||||||||||||||||||||||||||||||||||||||||||
实际生产能力 | 同环评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1年3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2021年4月 | ||||||||||||||||||||||||||||||||||||||||||||||||||||||||||||||||||||||||||||||||
调试时间 | 2021年5月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1年6月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浙江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投资总概算 | 7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65万元 | 比例 | 9.29% | ||||||||||||||||||||||||||||||||||||||||||||||||||||||||||||||||||||||||||||||
实际总概算 | 800万元 | 环保投资 | 75万元 | 比例 | 8.75% |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70号,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31号,2018年10月26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第24号,2018年12月29号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政府第388号令,2021年2月10日); 7、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8、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9、 (略) 环境监测中心《 (略)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三版试行)》(2019年10月); 10、浙江 (略) 编制的《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11、《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的审批意见》,2021-0133。 12、宁波磐 (略) 编制的《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现行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本项目的评价标准。 1、废气 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是煤油清洗、烘干废气、冷镦油挥发废气、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油雾、*醇废气、氨气、抛丸粉尘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煤油清洗、烘干废气、冷镦油挥发废气、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油雾、抛丸粉尘、*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详见表1-1;氨和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设项目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1-2;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详见表1-3,其中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的加热炉二级标准,详见表1-4。 企业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具体见表1-5。 表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放标准
表1-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本项目热处理清洗废水和水喷淋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无新增废水产生。 3、噪声 项目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指标见1-5。 表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厂区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填埋处置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要求,危险固废执行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5、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009t/a、氮氧化物0.086t/a、挥发性有机物0.94t/a。 |
表二项目建设情况
工程建设内容: 1、企业概况 宁波磐 (略) (略)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一路398号,为20 (略) “潜力百强”企业,主要从事汽车变速箱配件的生产。于2018年6 (略) (略) 编制了《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6 (略) 环境保护局的项目批复(慈环建〔2018〕66号),宁波 (略) 于2019年5月23日~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企业在此基础编写了《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19年6月19日进行了自行竣工验收,并于2019年8月通过固废环保竣工验收(慈环验[2019]424号)。 2021年,企业因发展需要,将燃油锅炉改为燃气蒸汽发生器,并新增1台变频式螺杆空压机、1台吊钩式抛丸清理机、1台转台式抛丸机、1台冷镦成型机、1个皂化槽、3台球化退火炉、1条多用炉热处理生产线、1台变压器、2条分离器轴清洗线等设备,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4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的项目批复(2021-0133)。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宁波磐 (略) 委托宁波 (略) 于2021年6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于2021年6月29日-30日、7月15日-1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宁波磐 (略) 编写了《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地理位置及厂区平面布置 宁波磐 (略) (略)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一路398号,厂区中心经纬度N30.*,E121.*。项目周边四址情况:项目东侧紧邻为宁波奥 (略) ,南侧隔新兴一路为宁波 (略) ,西侧为科六路,北侧为宁波 (略) 。本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厂界东南侧450 (略) (略) 城北水厂。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周边环境示意图见图2-2,厂区平面布局见图2-3。
图2-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2-2周边环境示意图 图2-3厂区平面布局见图 3、产品方案 产品方案见表2-1。 表2-1本项目产品方案
4、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2。 表2-2本项目新增主要设备
5、项目定员及工作制度 企业员工人数800人,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生产班制为8小时两班制生产(分别为白班7:30~11:30,13:30~17:30;晚班17:30~21:30,23:30~次日3:30),其中酸洗磷化线(车间)为一班制(白班7:30~11:30,13:30~17:30),全年工作300天,企业设有员工食堂,无员工宿舍。 | ||||||||||||||||||||||||||||||||||||||||||||||||||||||||||||||||||||||||||
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3。 表2-3本项目新增原辅材料
2、水源及水平衡 (略) 政管网直接供给,项目水平衡见图2-4(t/a)。
图2-4项目水平衡图 |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5分离器轴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图2-6驻车齿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图2-7驻车齿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图2-8多用炉热处理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中有红色虚线框部分为本次技改内容。 2、工艺流程 (1)分离器轴生产工艺流程 购买后的钢材经过检验后,利用冷镦成型机进行冷镦成型,成型完成后的半成品通过球化退火炉退火使零件容易挤压成型,温度为600℃,时间为6~8h,检验合格后利用数控铣床进行镗孔,利用抛光机进行抛光处理(用抛光石进行干抛),分离器轴需要进行酸洗磷化处理,最后经酸洗磷化过的半成品检验合格后进入精加工阶段,通过压螺旋槽、内花键、车内径、断面、打内孔、攻螺纹等机加工工序制成成品,机加工过程中使用切削油进行冷却、润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切削油为兑水循环使用,浓度低时更换。检验合格后产品经过分离器轴清洗线喷淋后采用链条式固化炉烘干,温度为60~80℃,再进行防锈包装,入库。 冷镦机自带冷镦油滴加系统,将冷镦油均匀滴至钢件上,作为冷镦时工件表面的润滑剂及冷却剂。冷镦油循环使用,无废油产生。冷镦车间配备有静电型油污净化回收装置,用来回收冷镦产生的油烟。冷镦产生的油烟在经过预过滤处理后过滤掉大颗粒的金属粉尘,然后通过油雾分离器过滤掉较小油滴,随后通过电离区,在12kv高压下被电离成带正电和负电的颗粒,再在电压为6kv的集尘区电场作用下被吸附在集尘板上,最后通过除雾器再一次过滤掉雾气排出新鲜空气,被吸附在集尘板上的油污颗粒聚集后顺着集尘板流向集油槽,然后流回冷镦机。热处理完成的产品通过磨床、车床等设备进行机加工。不合格产品作为废钢材外卖。 (2)驻车齿轮生产工艺流程 驻车齿轮不需要进行酸洗磷化处理,采购经锻造后的钢材,用平头车台阶粗镗孔、镗孔加工,利用数控滚齿机进行滚齿加工,然后再进行去毛刺,拉花键成型,最后经过多用炉热处理生产线,热处理后检验合格,即可打二维码、成品检验,进行涡流检测,然后进行防锈包装,退磁,储存,发货。机加工过程中使用切削油进行冷却、润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切削油为兑水循环使用,浓度低时更换。不合格产品作为废钢材外卖。 (3)酸洗磷化工艺流程 ①去油:操作温度室温,时间为10~15min,去油后的工件经清水逆流漂洗。 ②去锈(酸洗):除锈剂采用盐酸和WX-938,操作温度为室温,时间为10min,去锈后的工件经清水逆流漂洗。 ③中和:工件表面残留有酸液,在逆流漂洗后进行中和处理,碱液使用石灰粉,常温操作,时间为2min,中和后再用水冲洗干净工件上的余碱,pH值11~12。 ④表调:操作温度室温,时间为2min,pH为7~8。 ⑤磷化:操作温度为70℃,时间为10~15min,磷化后的工件经逆流漂洗,该工序用燃天然气的蒸汽发生器进行供热。 ⑥皂化:酯(尤指羧酸酯)在碱的作用下水解生成羧酸盐和醇的反应,将脂附着在 金属表面,为了在后道工序中的液压成型起到润滑的作用,用电加热,加热温度为 70~80℃,加工时间为5~8min。 (4)驻车齿轮中热处理工艺的多用炉热处理生产线 多用炉热处理生产线包括3台多用炉(3个加热炉:用电加热,3个冷却槽,介质为淬火油)、1个喷淋清洗室(介质为水)和2个回火炉(用电加热,充氮气和氨气)组成,定时进行生产淬火,供热采用电能,保护气体为*醇、*烷。 将需热处理的工件直接进入多用炉内进行加热(温度控制在830~900℃),加热时按一定比例加入*醇和*烷(保护气体和提供碳源),加热10小时,使渗碳介质中分解出的活性碳原子渗入钢件表层,从而获得表层高碳,心部仍保持原有成分,本项目加热炉加热时采用*醇、*烷作为工作保护气体,大部分*醇、*烷已经在高温炉子内燃烧殆尽,而仅有极少部分*醇、*烷随炉子废气排出。工件经过10小时加热后,根据工件钢材型号不同分别放入含有淬火油的油槽内急冷却至60℃左右,淬火油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为保持淬火槽中冷却介质温度稳定维持在60℃,淬火油槽通过螺旋板式换热器和冷却塔连接冷却水间接冷却,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经淬火冷却后的工件进入喷淋清洗室内用水进行清洗,清洗完成之后再进入回火炉加热2h(用电加热,回火内充上氮气和氨气,温度控制在150~250℃),回火后工件经自然冷却后便完成热处理工艺。 在淬火油槽外设置隔油系统。隔油系统分离出来的废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3、主要污染物识别 本次技改项目企业将燃油锅炉改为燃气蒸汽发生器,并新增1台变频式螺杆空压机、1台吊钩式抛丸清理机、1台转台式抛丸机、1台冷镦成型机、1个皂化槽、3台球化退火炉、1条多用炉热处理生产线、1台变压器、2条分离器轴清洗线等设备,项目技改后,企业生产规模不变,为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故本次只针对技改部分进行验收。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煤油清洗、烘干废气,冷镦油挥发废气,热处理油雾,*醇废气,氨气,抛丸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热处理清洗废水和水喷淋废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煤油、废淬火油、静电型油污净化回收装置中的废油、浮油、皂化槽液、废原料包装桶及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 4、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清单中的情形,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对照见下表。 表2-4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污染项目重大变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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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热处理清洗废水和水喷淋废水。热处理清洗废水经除油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无废水产生;水喷淋废水在水箱内循环使用,定期除油渣,不外排。项目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1,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1。 表3-1废水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图3-1废水处理流程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煤油清洗、烘干废气,冷镦油挥发废气,热处理油雾,*醇废气,氨气,抛丸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 煤油清洗、烘干废气收集后汇至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冷镦油挥发废气收集后经静电型油污净化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2)高空排放;热处理油雾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0m的排气筒(P5)排放;*醇废气和氨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2,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图3-2。 表3-2废气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图3-2废气处理流程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作业噪声。通过厂房功能布局、加强操作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噪声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见表3-3。 表3-3噪声防治措施建设情况一览表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煤油、废淬火油、静电型油污净化回收装置中的废油、浮油、皂化槽液、废原料包装桶及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 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作综合利用;废煤油、废淬火油、静电型油污净化回收装置中的废油、浮油、皂化槽液和废原料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项目危废堆场位于厂区东侧固废暂存区域;危废暂存区域地面涂有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层,有矮围墙及顶棚。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 企业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见表3-4,固废暂存场所建设情况见表3-5。 表3-4项目固废产生量及处置方式一览表
表3-5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情况
5、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企业实际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9.375%,投资明细详见表3-5。 表3-6项目环保投资情况明细表
6、企业监测点位 企业监测点位见图3-2。
图3-2企业监测点位图 |
表四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1,与环评批复文件相比落实情况见表4-2。 表4-1项目环评文件落实情况
表4-2项目环评批复文件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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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监测分析方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详见表5-1。 表5-1监测分析方法
2、监测分析仪器 项目监测仪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经过检定、校准合格后使用,并在鉴定有效期内,能保证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本项目监测仪器设备及有效期详见表5-2。 表5-2本项目监测仪器和设备
3、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表5-3部分质控情况表
评价:实验平行样结果、质控样结果和现场测量仪器校准结果均符合要求。 |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项目验收监测内容见表6-1。 表6-1验收监测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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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1年6月29日~30日、7月15日~16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7-1。 表7-1企业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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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见表7-2-表7-4。 表7-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煤油烘干清洗车间废气排气筒出口◎1#)
表7-3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冷镦车间废气排气筒出口◎2#)
表7-4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热处理车间废气排气筒出口◎3#)
表7-5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抛丸车间废气排气筒出口◎4#)
表7-6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5#)
表7-7废气检测结果(厂界无组织)
表7-8噪声检测结果(厂界环境噪声)
2、验收监测评价 验收监测期间,P1、P2、P3排气筒中非*烷总烃和P4排气筒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P5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能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927-1996)二级标准,氨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总量控制要求 表7-9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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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范围及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范围: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大于75%。 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P1、P2、P3排气筒中非*烷总烃和P4排气筒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P5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能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927-1996)二级标准,氨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内雨水经过管道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内雨水管网。本项目热处理清洗废水和水喷淋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无新增废水产生。 (3)噪声 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煤油、废淬火油、静电型油污净化回收装置中的废油、浮油、皂化槽液、废原料包装桶及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 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作综合利用;废煤油、废淬火油、静电型油污净化回收装置中的废油、浮油、皂化槽液和废原料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项目危废堆场位于厂区东侧固废暂存区域;危废暂存区域地面涂有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层,有矮围墙及顶棚。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 (5)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期间,二氧化硫排放量约0.002t/a,氮氧化物0.025t/a,挥发性有机物0.298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3、总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 (略)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一路398号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R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N30.*,E121.*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 | 环评单位 | 浙江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 审批文号 | 2021-0133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宁波磐 (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宁波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7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65 | 所占比例(%) | 9.29 | ||||||||||||
实际总投资 | 8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75 | 所占比例(%) | 8.75 | ||||||||||||
废水治理(万元) | 10 | 废气治理(万元) | 60 | 噪声治理(万元) | 3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2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3600h | ||||||||||||
运营单位 | 宁波磐 (略)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XY | 验收时间 | 2021.09.08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
氨氮 | |||||||||||||||||
石油类 | |||||||||||||||||
废气 | |||||||||||||||||
二氧化硫 | 0.002 | 0.009 | |||||||||||||||
烟尘 | |||||||||||||||||
工业粉尘 | |||||||||||||||||
氮氧化物 | 0.086 | 0.086 | |||||||||||||||
工业固体废物 | 0.298 | 0.94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voc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单位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监测点位图
附图5-1:废油和固体废物仓库
附图5-2:废液仓库
附件1:环评批复
附件2:检测报告
附件3:工况情况说明
企业委托宁波 (略) 于2021年6月29日~30日、7月15日~16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期间工况见表7-1。
表7-1企业生产情况
日期 | 产品名称 | 设计产量 | 实际产量 | 生产负荷 |
2021.6.29 | 汽车变速箱配件 | 1万套/日 | 0.88万套 | 88.0% |
2021.6.30 | 汽车变速箱配件 | 1万套/日 | 0.86万套 | 86.0% |
2021.7.15 | 汽车变速箱配件 | 1万套/日 | 0.82万套 | 82.0% |
2021.7.16 | 汽车变速箱配件 | 1万套/日 | 0.91万套 | 91.0% |
备注:企业年运营300天,批复产能为日产1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 |
年 月 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建设项目已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落实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和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于2021年5月启动自主验收工作,并委托宁波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工作。
2021年6月,宁波 (略) 对该项目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和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等相关工作。
2021年9月,宁波磐 (略) 完成验收报告的编制。
企业于2021年12月成立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提出验收意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可投入使用。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环保组织结构及规章制度主要内容一览表项目 | 主要内容 |
环保组织结构 | 企业成立了环保组织机构,设有专职环保负责人 |
环保设施调试制度 | 有专人负责环保设施调试及日常运行维护 |
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 | |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 环保负责人负责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
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 | 环保负责人运行维护费用、监测费用,并列入年度开支计划 |
本项目无需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
(3)环境监测计划目前,企业尚未进行环境监测。
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建设项目不涉及到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无需说明。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本项目无防护距离要求。
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建设项目不涉及林地补偿、珍稀动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情况。
3整改工作情况根据验收意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各项环保设施落实到位,无需整改。
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2月23日,宁波磐 (略) 根据《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了“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宁波磐 (略) 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负责人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宁波磐 (略) (略)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兴一路398号,为20 (略) “潜力百强”企业,主要从事汽车变速箱配件的生产。企业现已投产,生产内容及规模为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6 (略) (略) 编制了《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6 (略) 环境保护局的项目批复(慈环建〔2018〕66号),宁波 (略) 于2019年5月23日~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企业在此基础编写了《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19年6月19日进行了自行竣工验收,并于2019年8月通过固废环保竣工验收(慈环验[2019]424号)。
2021年,企业因发展需要,将燃油锅炉改为燃气蒸汽发生器,并新增1台变频式螺杆空压机、1台吊钩式抛丸清理机、1台转台式抛丸机、1台冷镦成型机、1个皂化槽、3台球化退火炉、1条多用炉热处理生产线、1台变压器、2条分离器轴清洗线等设备,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4 (略) 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的项目批复(2021-0133)。
目前该项目正常生产,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 (略) 生态环境厅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宁波磐 (略) 委托宁波 (略) 于2021年6月对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认真核查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有关资料,在收集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于2021年6月29日-30日、7月15日-1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宁波磐 (略) 编写了《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不存在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技改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688号文《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及对比,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情形,故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煤油清洗、烘干废气,冷镦油挥发废气,热处理油雾,*醇废气,氨气,抛丸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
煤油清洗、烘干废气收集后汇至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冷镦油挥发废气收集后经静电型油污净化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2)高空排放;热处理油雾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0m的排气筒(P5)排放;*醇废气和氨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热处理清洗废水和水喷淋废水。热处理清洗废水经除油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无废水产生;水喷淋废水在水箱内循环使用,定期除油渣,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企业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单独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煤油、废淬火油、静电型油污净化回收装置中的废油、浮油、皂化槽液、废原料包装桶及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
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作综合利用;废煤油、废淬火油、静电型油污净化回收装置中的废油、浮油、皂化槽液和废原料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项目危废堆场位于厂区东侧固废暂存区域;危废暂存区域地面涂有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层,有矮围墙及顶棚。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P1、P2、P3排气筒中非*烷总烃和P4排气筒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P5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界颗粒物和非*烷总烃能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927-1996)二级标准,氨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热处理清洗废水和水喷淋废水。热处理清洗废水经除油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无废水产生;水喷淋废水在水箱内循环使用,定期除油渣,不外排。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煤油、废淬火油、静电型油污净化回收装置中的废油、浮油、皂化槽液、废原料包装桶及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
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作综合利用;废煤油、废淬火油、静电型油污净化回收装置中的废油、浮油、皂化槽液和废原料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区堆放。项目危废堆场位于厂区东侧固废暂存区域;危废暂存区域地面涂有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层,有矮围墙及顶棚。一般固废堆场地面水泥硬化,设有顶棚及围墙。
5、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期间,二氧化硫排放量约0.009t/a,氮氧化物0.086t/a,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约0.94t/a,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调试运行期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落实妥善处置途径,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项目环保手续完善,技术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均能达到环评中的标准要求。项目从设计到竣工没有发生或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类情形,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七、后续要求
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宁波磐 (略)
2021年12月23日
宁波磐 (略) 年产300万套汽车变速箱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签到表
姓名 | 单位 | 电话 | |
验收负责人(建设单位) | |||
验收人员 | |||
宁波磐 (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