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汕 (略) 坯布、花边染整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 年8月30日至 * 年9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 (略) 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柳园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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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汕 (略) 坯布、花边染整加工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汕 (略)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 (略) 理中心内(以下简称“中心”) (略) 房9栋C单元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广 (略) |
项目概况 | 汕 (略) 拟投资人民币 * 万元在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 (略) 理中心内(以下简称“中心”) (略) 房9栋C单元新建坯布、花边染整加工项目, (略) (略) 房,建筑面积 * . * 平方米。项目年染整加工坯布 * 吨、花边 * 吨。项目劳动定员15人,年工作 * 天,两班制,每班12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 项目生活 (略) (略) 理后与 (略) (略) (略) (略) (略) 理后排入广澳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项目定型废气经“热能回收+水喷淋+高压静电+油水分离”处理后VOCs、油烟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 )表1中的新建企业限值,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毛尘废气经“自带的集尘盒”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 (略)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9)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限值排放监控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生产设备等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周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垃圾定点 (略) 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包括废原料桶)、边角布料、水喷淋沉 (略) 回收利用(废原 (略) 商回收重新用于原始用途),废染料及助剂内包装袋、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定型废油等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 (略) 置,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对危废暂存间、染料和助剂储存间和主要生产装置区等设置防渗防漏措施,加强生产工艺装置、管道、设备、阀门等防控措施,同时落实报告表提出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