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5GC061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大塘港 (略) 头村段护岸治理工程由 (略) (略) 以象发改审批[ *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 ,项目法人为 (略) 晓塘乡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略) 晓塘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项目名称: (略) 大塘港 (略) 头村段护岸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位 (略)
建设规模:因大塘港 (略) 头村段现状无护岸,提防防洪标准较低,亟需对 (略) 处理。
工程造价:约474万元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河道护岸、涵管、人行桥、游步道等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 *** 年度 (略) 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 级及以上资格,并取 (略) (略) 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 (略) (略) 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本工程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并具备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3投标企业及拟派的从业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在信息发布前已经 (略) 站 (略) 管理信息登记栏中备案登记。
3.4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拟派的从业人员信息、在建项目信息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 (略) 省 (略) 信息平台(http:/ *** )上登记相关信息。
3.5自 * 日起,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 (略) (略) (略) 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 9 月 25 日至2015年 10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略) 时间,下同)。 购买地点:宁 (略) 有限公司( (略) 新丰路3 (略) 4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年度保证金的形式递。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 (略) 。
6.投标申请受理
6.1受理时间:2015年 9 月 24 日——2015年 9 月 29 日16时00分(休息日除外)
6.2受理地点: (略) 公 (略) 四楼( (略) 港路300号)404室
6.3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1)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加盖单位章);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交易员证》;
(3)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说明:以上(1)-(6)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 (略) 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 (略) 文件。
地点: (略) 公 (略) ( (略) 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晓塘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晓塘乡 地 址: (略) 新丰路3 (略) 4楼
联系人:吴贤委 联系人(交易员):葛贤光、欧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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