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兹定于2024年2月22日举行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编制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初步确定时间:2024年2月22日早上10点
二、听证会初步确定地点: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611会议室。
三、听证会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基准地价制订提供参考。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1.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制办;2.相关职能部门、乡镇、社区、事业单位代表;3.群众代表。4、 (略) 国土资源局黄果树旅游区分局代表2名;黄果树镇代表1名。
(三)听证代表确定:举办单位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代表。
(四)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因故无法亲自参加听证的,应于听证会召开的3个工作日前告知听证会举办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会上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会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四、符合上述条件、关心镇宁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编制成果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2月19日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用途调查股报名。
六、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七、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参加旁听人员,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八、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联系人:*廷禄
联系电话:0853-*
特此公告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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