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一团城镇管理中心2025年1月至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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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师三十一团城 (略) 域服务-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及保洁项目 | 一、31 团城镇范围内所有绿化抚育养护包含( (略) 域绿化、小区绿化)。二、31 团城镇 (略) 域保洁。三、公共设施维修维护(人行道、路沿石、各类窨井等)。四、城镇内水冲式公厕维护管理。五、1-10 连 9 个连队的生活垃圾转运(除 9 连)。六、 (略)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电 梯年检、维保、保险费用等。七、 (略) 洒水降尘工作( (略) 结冰除外) | *.00 | 2025年02月 | |
2 | 第二师三十一 (略) 理项目 | 一、运营范围:31 (略) 理厂 1 座,31 团二连(两座)、五连、九连、十连及十一连,共计6座连队一体 (略) 理站。二、运营内容:31 (略) 理厂及 6 座连队一体 (略) 理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合理配置管理、操作、维修,提 (略) 理所需药剂等服务,支付管理费、水电费、人工费、药剂费、设备维修及更换费、水质和污泥检测费、污泥运输费、管网维护费、在 (略) 置费、在线设备数据传输及重点 (略) 络通信费等确 (略) 理厂正常运营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运营范围内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并按《排污许可证》开展污水自行监测、《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 等)运行技术规范》(*)8.2.2.1 要求,每月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 2021-18 号)和《生态环境管理统计调查制度》(国统计2020-26 号)要求,按时做好每年环境统计年报、环境统计季报工作。 | *.00 | 2025年02月 | |
3 | 第二师三十一团供排水运营管理维护 | 一、服务范围:恰拉自来水总厂至 31 团分厂至团部城镇、一连、二连、三连、四连、五连、六连、七连、八连、九连、十连居民家水龙头全程的供水服务;承包方自行收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接 31 团城镇排水服务。负责从污水提升泵房至居民入 (略) 及配套设施维护,排污费按照 */立方自行收取,自负盈亏,团不承担其他费用;承包 (略) 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执行。 三、承包方对恰拉自来水厂及 31 团自来 (略) 及供水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维修,保证团场城镇、连 (略) 域的水质、水压合格,确保供水安全,并按照要求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水质监测。 四、承包方负责恰拉自来水总厂与 31 团分厂的重点单位视频监控传输费用。 | *.00 | 2025年02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一团城镇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