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承包意向单位:
柯家村风貌提升项目(项目编号:(略)):因项目实施部门要求,对发包文件作出以下调整:
1、承包人资格要求: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现调整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各承包意向单位在发包截止时间前, (略) 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
龙游县塔石镇柯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 (略)
2024 年 12 月 3日
致各承包意向单位:
柯家村风貌提升项目(项目编号:(略)):因项目实施部门要求,对发包文件作出以下调整:
1、承包人资格要求: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现调整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各承包意向单位在发包截止时间前, (略) 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
龙游县塔石镇柯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 (略)
2024 年 12 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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