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罗庄湾采油队何家洼注水站维修改造工程、王台采油队4144撬装站维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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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行政 (略)
2024年12月13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罗庄湾采油队何家洼注水站维修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志审批城环函〔2024〕18号 | 2024年12月13日 |
2 | 关于《王台采油队4144撬装站维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志审批城环函〔2024〕19号 | 2024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