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略) :FY2022GC0044)
(略) 审判法庭、法制及廉政教育基地、法制文化广场及地下人防工程智能化系统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 (略) 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略) 审判法庭、法制及廉政教育基地、法制文化广场及地下人防工程智能化系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19】417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安徽省阜阳市 (略) ,招标人为阜阳市重点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
2.2 建设规模: (略) 审判法庭、法制及廉政教育基地、法制文化广场及地下室人防工程智能化系统,包含且不限于如下系统:综合布线、无线对讲、信息网络、IP语音电话交换、有限电视、信息发布与引导、 (略) 、同步时钟、五方对讲、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安检、一卡通、公共广播、机房工程、建筑设备监控、智能照明、科技法庭、智能会议及其他业务及电气专业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图纸、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 (略) 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约6000万元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安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 (略) 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③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④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其他: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化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 (略) 保证明。
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 (略) 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 ***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4月15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阜阳市公 (略) 541开标室。
7.招标活动组织
7.1 开标现场不提倡投标人到场,若确需到场,进入开标区域内人员每家投标人限3人以下。
7.2本项目数据推送员
姓名:倪工电话:0558-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 ***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阳市重点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阜阳市同创 (略)
法定代表人:时新 法定代表人:程维锋
地址:阜阳市颍淮大道 (略) ( (略) 内)地址: (略) (略) (略) 二楼8-2号厅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李工联系人:倪工
电话:0558- *** 电话:0558- *** 9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 @qq.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10.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