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发改投〔2023〕27号
关于变更灵山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业主的批复
灵山县 (略) :
报来《关于请求变更灵山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业主的请示》(灵农投函〔2023〕143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同意变更灵山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业主。
二、项目业主由灵山县 (略) 变更为灵山县 (略) 。项目代码:2210-*-04-01-*保持不变。
三、我局于2022年11月1日《关于灵山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投〔2022〕109号)批复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四、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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