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略) 审计局于2023年5月11日至7月14日, (略) 本级及新昌县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共同富裕涉农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略) 本级和新昌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和“三农”高质量发展等若干意见,持续推进村强、民富、业兴,加速农村农民共同富裕。一是乡村共富成效明显,二是农业产业高效发展,三是乡村建设提档升级,四是乡村队*不断配强。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在低收入农户帮扶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存在政策空转。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期间,新昌县没有低收入农户通过产业政策途径申请小额普惠贷款,享受财政贴息。
(二)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不到位。抽查回山镇所辖荷塘、渡河等4 个村级水站,有2个因无水或改造处于停用状态。
(三)多发涉粮补贴11.*元。一是向1049名被征地农户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11.*元。二是向18人重复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0.*元。三是向18名财政供养人员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计0.*元。
(四)村级小额工程监管不严。一是3个 (略) 交易。二是5个项目未按设计施工或变更结算多计工程款11.*元。三是2021年财政补助“一事一议”项目均未开展绩效评价。
(五)高标准农田检测和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不到位。抽查发现,未对建成的7个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开展实地取样化验,也未评价并划分耕地质量等级、测算粮食产能。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不到位,农田渠道存在水草、生活垃圾,造成灌溉不畅通。
三、审计调查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略) 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细化举措,及时制订帮扶配套政策;二是进一步动态更新相关信息,加强财政补贴审核把关;三是进一步加强村级工程监督管理及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四是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提升高标准农田质量。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意见建议,新昌县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对照检查,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